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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88-X-/2019-1109032 发布机构 龙陵县象达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乡村振兴 发布日期 2019-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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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扶贫
象达镇关于国务院扶贫办反馈2019年脱贫攻坚督查巡查问题整改方案

根据《保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务院扶贫办馈2019年脱贫攻坚督查巡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保开组办﹝2019﹞45号),《龙陵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务院扶贫办反馈2019年脱贫攻坚督查巡查问题整改的通知》(龙开组办﹝2019﹞49号)要求,结合象达镇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主动认领和对照查找问题,深入分析专题研究整改措施,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和2018年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反馈问题一并整改、一体推进。为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推动全镇脱贫攻坚战取得胜利,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2019年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关于“扶贫政策宣传还不够深入”问题

1.有的贫困户对扶贫政策了解不多,对已享受到的扶贫政策特别是医疗保障政策说不清楚。有的对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保障等政策了解的还不够,有的不知道报销比例、不知道如何报销。有的贫困村政策宣传手段单一,仅在村委会公示栏张贴告示,离村委会较远的山区贫困户很难及时知悉。

整改措施:开展脱贫攻坚政策宣传月专项活动,紧密结合冬季攻势、走访入户,研究制订工作方案,集中在11月份开展脱贫攻坚政策宣传月专项活动,全面开展政策补课,将健康扶贫、教育扶贫、产业扶贫、易地搬迁、危房改造等方面政策汇编成册,印发到各挂包责任单位,挂包责任单位组织挂包干部入户开展政策宣传。对挂包责任人入户开展政策宣传情况进行抽查。(主责单位:镇宣传办,配合单位:镇扶贫办、各村(社区)、各挂包单位;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长期坚持)

2.有的明白卡不明白,内容不全、更新不及时,贫困户不能从中全面了解政策扶持信息。

整改措施:结合2019年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按照明白卡内容、贫困户真实情况、全国扶贫开发系统数据“三一致”的要求,待系统数据锁定后,由省办系统导出明白卡,结合入户宣传讲解明白卡内容,做到贫困户对明白卡内容明白、认可。(主责单位:镇扶贫办,配合单位:各村(社区)、各挂包单位;整改时限:2019年11月底,长期坚持)

(二)关于“驻村帮扶工作还不够扎实”问题

3.有的驻村工作队员把主要精力和时间放在更新建档立卡信息上,甚至个别队员不知道包组内谁是贫困户、谁是脱贫户。个别驻村第一书记驻村5个月对包组的贫困户走访不到一半。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召回办法(试行)》的通知、《龙陵县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龙陵县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考核办法》、《龙陵县2016年驻村扶贫工作季度测评办法》、《关于做好2017年市级挂联单位和市级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评价工作的通知》、《龙陵县2018年驻村扶贫督查方案》,切实加强驻村工作队员管理。严实开展驻村工作队员评价通报工作,强化驻村工作队员日常监督管理,压实工作责任,对工作队员工作情况每季度进行评价通报一次,对不称职、不胜任、基层反映大的及时向上级管理部门反映,召回调整。(主责单位:镇扶贫办,配合单位:各村(社区);整改时限:2019年11月底,长期坚持)

4.有的帮扶责任人入户流于形式,没有做到细致了解情况、帮助排忧解难。有的帮扶责任人在帮扶对象脱贫后帮扶工作有所松懈,入户次数明显减少。

整改措施:从严从实开展2019年“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考核,电话抽查挂包责任人对挂钩户的“六清”情况,入户调查贫困户对帮扶责任人的认可度,发现问题反馈单位认真整改,严查严处结对帮扶走过场,帮扶责任不落实。(主责单位:镇扶贫办,配合单位:各村(社区)、各挂包单位;整改时限:2019年11月底,长期坚持)

(三)关于“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的激发仍需加强”问题

5.有的乡村干部反映,存在扶贫政策养懒汉的情况,但对自身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的工作反思不够。

整改措施: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依托“六小课堂”等,加强思想、文化、道德、法律、感恩教育,弘扬自尊、自爱、自强精神,防止政策养懒汉、助长不劳而获和“等靠要”等不良习气。总结推广脱贫典型,持续开展“一兵、三户、四村”评选表彰活动,宣传表彰自强不息、自力更生脱贫致富的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示范带动贫困群众。(主责单位:镇宣传办,配合单位:各村(社区)、各挂包单位;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6.有的乡村干部知道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的重要性,但对解决贫困群众“等、靠、要”思想的办法不多。

整改措施:实施脱贫攻坚全面培训,落实分级培训责任。采取案例教学、现场教学等实战培训方法,提高实战能力,增强精准扶贫工作本领。加大对贫困村干部培训力度,突出需求导向和实战化训练,着重提高党的扶贫政策、团结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本领。(主责单位:镇组织办,配合单位:各村(社区)、镇扶贫办;整改时限:2019年11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7.广大贫困户对党感恩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

整改措施: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利用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媒体平台,宣传推广脱贫攻坚的典型经验和取得的伟大成就。扎实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教育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让贫困群众充分了解党的脱贫攻坚政策,让党的关怀、党的声音深入群众,推进扶贫与扶志、扶智结合。(牵头单位:镇宣传办,配合单位:各村(社区)、镇扶贫办;整改时限:2019年11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关于“稳定脱贫的基础仍需夯实”问题

8.虽然“两不愁三保障”总体上基本实现,但在问题清零和持续巩固提升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如危房改造加快推进问题仍需要努力;乡村医疗条件薄弱、医护队伍不稳定,基层救治能力还不足。

整改措施:紧紧围绕云南省脱贫巩固20条要求,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扎实巩固脱贫成果、全面提升脱贫质量。将贫困退出质量和巩固脱贫成果20条作为检查督查内容,将完成情况纳入镇行业主责部门扶贫开发成效和村(社区)年度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内容,严格考核问效。(主责单位:镇扶贫办,配合单位:各村(社区)、镇各行业主责部门;整改时限:2019年11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9.大规模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的社区管理、产业就业扶持等任务仍相当艰巨。

整改措施: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产业就业规划实施,2019年底,实现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产业、就业规划完成率达90%以上。(主责单位:镇易地办,配合单位:各村(社区)、镇产业办、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10.扶贫产业资金“户贷企用、群众分红”的模式,还存在

定风险。

整改措施: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认真查找资金存在的风险点,规范扶贫产业资金的使用,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扶贫产业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主责单位:镇扶贫办,配合单位:各村(社区)、镇财政所;整改时限:2019年11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11.农村外出劳动力技能培训及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贫困户就业还不稳定。有的偏重于公益性、公共服务性岗位等福利性措施帮助贫困群众增收脱贫,但市场化、可持续的激励性措施不多。

整改措施:强化公益性、公共服务性岗位的管理,充分发挥公益性、公共服务性岗位的作用,严禁只发补贴不干活。以贫困农村劳动力为重点,通过“四个一批”,采取“产业带动”“城镇化推动”“就地就近转移”“工业园区吸纳和劳务输出”四种途径,全面抓实农村贫困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促就业保增收促脱贫。(主责单位: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各村(社区)、镇扶贫办;整改时限:2019年11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主体责任,抓紧整改工作。各村(社区)、镇级各行业主责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整改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抓实抓好,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的实践载体常抓不懈,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各村(社区)各部门“一把手”要切实担起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以上率下、亲力亲为、挂账督办,杜绝层层“卸责任、甩包袱”,做到整改落实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

(二)找准病灶,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工作。各村(社区)、各行业主责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逐条逐项分析原因,找准病灶,明确靶向,精准施策。要见微知著、举一反三、触类旁通,从制度、政策等方面出实招、求实效,既能做到解决当前问题,又能标本兼治,管根本、管长远,杜绝同类问题反复出现、屡改屡犯。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意识,对标对表、对岗对责,全面推进精准脱贫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三)严实纪律,加强督查检查,抓实整改工作。各村(社区)各行业主责部门要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和扶贫开发成效考核通报问题一并整改、一体推进。要进一步压实压紧整改责任,按时完成整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