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5-1-/2021-0714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碧寨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乡村振兴 | 发布日期 | 2021-07-14 |
文号 | 浏览量 |
龙陵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龙陵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云南省脱贫攻坚2020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反馈问题整改的通知》(龙开组便笺〔2021〕11号)反馈问题,碧寨乡结合实际、举一反三,深入分析查找存在问题,制定本方案。
一、“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方面
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措施不到位。实地核查96户建档立卡户,施甸县酒房乡集镇安置点12户未获得帮扶,占比12.5%。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总体要求,多措并举全面推进易地扶贫搬迁人口后续帮扶工作,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农户后续帮扶全覆盖。一是进一步突出群众主体地位,加大对群众的宣传引导和组织动员力度,真正把每一户、每一名群众发动起来、调动起来,参与到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巩固提升攻坚战中;二是培育一批能带动建档立卡户长期稳定增收的新型经营主体,带动搬迁农户走特色化、规模化发展路子,多措施并举拓宽广大群众增收渠道,打牢搬迁农户产业增收基础,有效支撑搬迁户稳定增收;三是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对接协调,争取项目资金,继续对易地扶贫搬迁点的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和人居环境提升等优化完善。
责任部门:扶贫办、项目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责任领导:张顺清
责任人:施顺杰、佐玉珠、李正文、杨京波、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
整改时限: 2021年6月30日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
(-)百日总攻、百日提升、百日巩固三个重要阶段工作部署和推进不及时。
1.实地核查发现龙陵县低保对象动态调整不及时。
整改措施:每月开展一次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对新发生因重病、重残、重学、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对象及时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同时严格落实农村低保定期复核机制,A类按照每年度复核一次,B类每半年复核一次,C类每季度复核一次,对不再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清退,对困难程度加重的对象及时提高保障标准,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责任部门: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
责任领导:朱绍贵
责任人:陈绍玲、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施甸县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不到位。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各级项目资产相关后续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乡实际认真做好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一是强化制度建设,明确资产管理范围。根据《碧寨乡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明确资产管理范围,对2016年以来使用各级财政扶贫资金实施的项目全部纳入资产统计管理范围。二是强化资产登记,明晰产权归属。对2016年以来项目资产再梳理,逐一登记造册入账、对已验收确权的资产要指定专人管护、规范收益分配。对目前还未竣工验收的项目加快项目施工进度,在项目验收后及时移交和登记管理。三是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发挥效益。加强日常管理,做好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登记管理工作的学习,增强资产管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对已经形成资产的项目按照资产所有权进行日常管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项目资产的所有权性质,做好台账及统计上报工作。
责任部门:扶贫办、组织办、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办、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责任领导:张顺清
责任人:陶德果、宋阳、施顺杰、李正文、佐玉珠、杨京波、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扶贫信息系统数据未实现完全闭合。实地走访的428户脱贫户中,有24户务工信息、系统数据、与实际不符,占比5.61%。
整改措施:发动基层干部、村组干部等力量,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专业合作社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集中开展务工就业大排查,摸清劳动力转移情况及就业意愿,加大转移就业力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并及时更新信息系统,做到实际与系统数据相一致。
责任部门:扶贫办、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责任领导:张顺清
责任人:施顺杰、辛垚锋、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0日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碧寨乡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