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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5-1-/2019-0514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碧寨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乡村振兴 发布日期 2019-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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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扶贫
碧寨乡落实云南省巩固脱贫成果20条实施方案

碧寨乡落实云南省巩固脱贫成果20条要求

实施方案

为巩固脱贫成果,提高脱贫质量,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贫困退出机制的通知》(云厅字〔2019〕31号),碧寨乡深入研究,结合碧寨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以脱贫攻坚统揽碧寨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着力夯实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基础,着力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水平,确保到2020年同全国全省全市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目标任务

以实现稳定可持续脱贫、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为工作目标,坚持脱贫攻坚目标和现行扶贫标准,聚焦重点工作、重点任务,以部门参与、协同发力为主要抓手,强化政策支持,完善措施办法,围绕落实云南省巩固脱贫成果20条要求,多措并举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质量,确保到2020年全面完成脱贫任务,实现碧寨乡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实现碧寨乡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聚焦2019年、2020年碧寨乡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在全面推动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的同时,全面贯彻落实好云南省巩固脱贫成果20条要求,确保脱贫成效经得起历史检验和人民检验。

(一)贫困人口。按照“以户为单位,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达到不愁吃、不愁穿;住房遮风避雨,保证正常使用安全和基本使用功能;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无因贫失学辍学;贫困人口100%参加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符合条件的享受医疗救助;水量、水质、取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达到规定标准”5项贫困人口退出标准,全面巩固摘帽和贫困村脱贫出列成果,进一步巩固提升碧寨全乡已脱贫人口脱贫质量,杜绝因帮扶不实导致返贫情况发生。一是坚持标准,对照云厅字〔2019〕31号和云开组〔2019〕9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退出标准和程序。二是突出重点,围绕碧寨全乡2019年预脱贫86户310名贫困人口全部达到脱贫退出标准,逐户排查,从组织领导、帮扶力量、资金投入等方面重点倾斜,集中力量,精准施策,2019年10月前全部达到退出标准,切实保证现行标准下的脱贫质量,确保实现“任务清仓”。三是巩固成果,充分运用脱贫措施“户户清”成果,对脱贫人口实行“七看”;抓实抓细“一户一策”巩固提升措施,把帮扶措施纳入碧寨乡脱贫攻坚施工图,落实好“六定”要求,细化实化纵向到村、横向到行业部门的工作责任,完善精准组织、精准指挥、精准落实的攻坚机制。(责任主体:扶贫办及乡直各单位、各村(社区))

(二)人均可支配收入。在精准扶贫中充分发挥统计调查职能,扎实做好“统计扶贫”,以科学的统计评估分析方法作支撑,加强对扶贫数据的挖掘利用,提升大数据在统计扶贫中的应用空间。加强对贫困监测的业务支持指导及数据的解读分析,紧紧围绕脱贫退出目标任务,对标对表,密切监测,为精准扶贫提供及时、全面的信息渠道。确保2019年、2020年碧寨全乡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助力碧寨全乡脱贫攻坚。(责任主体:扶贫办、统计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保中心,各村(社区))

(三)饮水安全。对标《云南省水利厅 云南省扶贫办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修订我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的通知》(云水农〔2019〕1号),按照“每人每天可用水量不低于35升;千吨万人有水厂的供水工程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千吨万人无水厂的供水工程符合GB5749宽限规定。千吨万人以下集中式供水工程和分散式供水工程,饮用水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色异味、用水户长期饮用无不良反应;取水水平距离不超过800米、垂直距离不超过80米,或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千吨万人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5%,其他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0%”的饮水安全标准,加快实施碧寨全乡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确保2019年全面全面实现农村饮水安全有保障。(责任主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四)住房安全。坚持农村危房认定标准,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69号),精准锁定碧寨全乡农村4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通知》(建办村函〔2018〕172号)要求,落实“一户一方案”农危改销号管理,确保2019年100%完成农村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目标任务,全面解决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问题。同步推进除《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18〕48号)规定的“不纳入对象”外的农村非4类无力建房重点对象户危房改造,全面解决农村住房安全问题。全面加快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2019年10月底前完成碧寨全乡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及旧房拆除任务,落实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产业、就业规划计划,确保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责任主体: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扶贫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五)产业扶贫。围绕“一项产业一个规划,一个村有1—2项主导产业,有劳力的贫困户每户至少参与1项持续稳定增收产业、加入1个经济合作组织”的目标,加快培育、发展、扶强信息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杜绝“一股了之”“平均分红”现象,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利益联结及分配机制,实现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内数据与实际情况一致。到2020年底达到“村村有产业、户户有项目、人人有收入”的产业扶贫新格局,切实拓宽长效稳定的增收渠道。一是巩固提升甘蔗、香料烟、烤烟、生猪等传统优势产业。二是培育壮大特色经济作物产业。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产业发展中的引导作用。三是推广产业扶贫模式。合作社,以合作社为纽带建立与村级集体经济挂钩和保障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建档立卡户全覆盖,加快群众脱贫致富步伐。(责任主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六)就业扶贫。围绕“有培训及转移就业意愿贫困劳动力参加1次以上技能培训和100%推荐就业岗位,确保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掌握1—2项农村实用技术;确保有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的目标。结合产业需求及劳动力状况等情况,有针对性开展培训工作,完善劳动力台账,加大稳定转移就业力度。充分发挥各村(社区)人力资源服务合作社作用,强化劳务供需对接,提升就业扶贫的组织化程度,精准落实就业扶贫政策。鼓励和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在有条件的贫困村和安置点建设“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近就业,确保有转移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责任主体:社保中心、各村(社区))

(七)教育扶贫。2019年内圆满完成“全面改薄五年规划”项目建设任务,全力争取项目资金,巩固提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创建成果,确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到20条底线要求。全面落实控辍保学“双线”、“六长”和“四包”责任制,做严做实依法控辍保学“四步法”,严格执行辍学学生劝返、登记、书面报告等制度,加强对小学、初中等重点学段、辍学率较高的重点乡乡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学习困难学生等重点群体监控,落实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一人一案”,进一步规范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服务方式,实现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全覆盖”,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适龄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健全完善县域内学前至大学阶段全段助学体系,实行动态管理,全程跟踪,全面落实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足额精准兑现各类资助补贴,实现应助尽助。持续实施“雨露计划”,鼓励引导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提素质、学技能、稳就业、增收入。(责任主体:中心学校、各村(社区))

(八)健康扶贫。加强乡村医疗机构能力建设。抓好《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实施乡村医生乡管村用加强卫生生室管理的通知》要求的贯彻落实,优化稳定碧寨全乡乡村医生队伍,不断提升碧寨全乡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水平;巩固提升碧寨乡卫生院医疗服务水平。认真组织医护力量,抓好碧寨全乡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对罹患大病的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做到发现一例、救治一例,落实好“一人一档一方案”的管理要求。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做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病签约一批”工作,对于签约对象中的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肺结核患者,按要求做好随访管理服务,实现管理率达到95%以上的省级考核要求。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100%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加快职能划转,加强部门联动,缩短居民医保零星报销周期,提高服务效率。(责任主体:乡卫生院、社保中心、各村(社区))

(九)生态扶贫。巩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每年确保26万亩以上。继续推进天然林、商品林停伐保护补偿工作,每年确保停伐保护面积15万亩以上。加快推进退耕还林还草,继续落实生态护林员选聘制度,将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优先选聘为生态护林员,2019年安排不低于76名生态护林员和38名天然林、公益林管护员。(牵头单位:林业服务中心,责任主体:各村(社区))

(十)道路交通。在巩固碧寨全乡村组通硬化路、主干线通客运班车、通邮的基础上,加快实施农村公路硬化、窄改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水毁等工程,实施“四好农村路”和“美丽公路”建设。针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事故多发等路段设置必要的防护设施、警示标志,经过村乡、学校路段有减速设置及警示标志。(责任主体:项目办、各村(社区))

(十一)电力扶贫。围绕“95%以上农户有生活用电,贫困村全部实现通动力电。”的目标任务,巩固碧寨全乡电力保障基础,提升生产生活用电保障水平。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持续加大对农村地区的资金投入,重点解决好农村地区供电设施、供电能力薄弱等问题,着力提升农村群众用电质量。切实做好农村电网规划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电网规划,科学编制有序用电方案,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优先保证农村生产生活用电需要。加强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进一步优化电网结构,全面提高供电保障能力。(责任主体:碧寨供电所、各村(社区))

(十二)网络扶贫。加快通讯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宽带乡村”建设工程,2019年实现行政村村委会、卫生室和学校的光纤网络、4G网络全覆盖。(责任主体:卫生院、中心学校、中国移动碧寨乡分公司、中国电信碧寨乡分公司、各村(社区))

(十三)公共设施。加快公共活动场所建设和改造提升,确保2019年末实现建制村有党员活动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和公共活动场所。(责任主体:组织办、项目办、各村(社区))

(十四)易地扶贫搬迁。加快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以提高入住率和旧房拆除率为目标,千方百计抓进度,围绕建房、搬迁、配套、保障、脱贫五个关键环节,周密组织、精心实施,着力解决资金缺口等方面的问题,确保2019年8月底前100%完成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和搬迁户旧房拆除任务。同时加强后续产业发展,确保安置点至少有1项主导产业辐射带动,建成1个扶贫车间,搬迁户至少加入1个经济合作组织。加大转移就业扶持,确保有培训意愿和劳动能力的搬迁群众至少接受1次技能培训、掌握1项职业技能。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至少1人实现就业。有劳动力但不具备外出务工条件的搬迁贫困家庭,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责任主体:扶贫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保中心、各村(社区))

(十五)农村低保。落实农村低保政策,按低保政策开展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收入稳定超过脱贫标准。(责任主体: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

(十六)养老保险。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责任主体:社保中心、各村(社区))

(十七)集体经济。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有贫困人口退出任务的村每个村5万元资金,优先保障贫困村,专项用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通过盘活集体资产资源、提供社会服务、开展租赁业务、入股或参股、量化资产收益等方式,拓宽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渠道。(责任主体:组织办、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办、扶贫办、各村(社区))

(十八)人居环境。紧紧围绕碧寨全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细则,多部门联合,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做好村庄规划、农村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建立等工作,大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按照生态宜居的要求,重点示范、统筹推进的原则,创建美丽乡村,留住乡愁记忆。总体达到《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贫困退出标准和脱贫成果巩固要求指标说明>的通知》(云开组〔2019〕9号)明确的人居环境1档标准以上。一是认真做好村庄规划。统筹乡村空间格局,实现“多规合一”,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全面提升人居环境。二是全面推进农村治污。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并坚持组收集、村转运、集中处理的一体化处理模式。全面落实村庄保洁员制度,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到2020底,基本遏制城乡垃圾、固体废弃物向农村转移。加快推进乡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建设,采取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处理 ,确保农村污水得到有效处理。严格落实《云南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要求,新建畜禽规模养殖场要同步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积极发展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充分发挥农村沼气在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的重要作用,促进沼气沼肥综合利用;鼓励散养户开展畜禽粪便还田利用;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推进农膜回收利用,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三是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建设。按照“人畜分离、厨卫入户”的要求,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户厕;2020年实现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85%以上,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达70%。四是全面提升村容村貌。以建设美丽乡村和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为载体,重点抓好道路硬化、村庄绿化、村庄亮化、村庄美化等村容村貌改造提升工程,到2020年村容村貌得到根本改观。五是建立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长效管护机制。探索财政补贴与农户合理分担、社会投入三结合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投入机制,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责任主体: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十九)精准帮扶。围绕“实现扶贫政策、项目、资金对建档立卡户全覆盖,贫困户至少享有1项帮扶措施并取得实效”的目标任务,加强项目库建设、管理、使用,确保每一户贫困户的帮扶措施都纳入村级施工图并组织实施。全面压实乡村两级级书记抓扶贫工作责任,2019年6月底以前完成“乡村两级书记”遍访贫困村和贫困户工作;全面落实“县级领导挂乡包村、乡科级领导干部挂组包户、县乡干部职工包贫困户联系非贫困户”责任制,严格落实帮扶责任,确保真正干到位、帮到位;加强驻村工作队员选派、培训和工作指导,认真组织开展“三评三讲”,确保充分发挥作用;加强社会帮扶工作,实施好沪滇协作项目,积极对接吸引上海的企业、人才、资金等发展资源要素支持碧寨全乡脱贫攻坚,找准中央定点扶贫单位和省、市挂包单位帮扶支持的切入点,提高扶贫成效,深入推进“万企帮万村”行动,聚集社会各方面资源助推脱贫攻坚。(责任主体:扶贫办、各村(社区))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碧寨乡脱贫成果工作由各责任主体对所负责的巩固指标负主要责任,负责统筹各村(社区)以及配合单位完成巩固指标目标任务。各村(社区)对巩固指标负主体责任,负责统筹抓好辖区内20条巩固指标完成。

(二)强化工作统筹。各责任主体要在抓好年度工作任务落实的同时,认真对照巩固脱贫成果20条,结合部门工作和全乡脱贫攻坚工作,做好上下沟通对接,吃透政策标准,研究细化分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方案,压实责任抓好工作落实,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强化督导考核。将巩固脱贫成果20条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行业部门及各村(社区)年度扶贫开发成效考核的主要内容,以及全乡脱贫攻坚专项督导组督导内容,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进行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