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5-1/20240515-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碧寨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日期 | 2024-05-15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龙陵县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龙食安办发〔2024〕1号的要求,碧寨市场监督管理所坚决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围绕学校食堂环境卫生、加工操作、校园周边小卖部等重点,细致排查风险隐患,紧盯突出问题,严格监督执法,坚持压实责任,守牢食品安全底线。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一)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公办学校校长(园长)、非公办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依法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每月要对食品安全进行一次全面自检自查和整改,突出对库存食品进行全面清查,对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对食堂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清洁,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全面培训。
(二)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履行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结合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督促包保干部落实“三张清单加一项承诺书”制度,照单履职、开展督导,落实包保干部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督导。
(三)落实监管部门责任。严格学校食堂许可准入,全面运用“市场监管通APP”,实现监管数据集中统一在“云南省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归集。
二、排查整治情况
碧寨市场监督管理所于3-4月联合乡中心校、派出所、安监站等部门,对全乡15所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安全大排查。针对学校食堂、校园周边小卖部累计开展监督检查3次,检查学校15所、校园周边小卖部10家,累计发现问题17个,责令整改2家。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碧寨市场监督管理所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