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5-1-/2022-0607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碧寨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社会救助 | 发布日期 | 2022-06-07 |
文号 | 浏览量 |
各村(社区)村民委员会: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应急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2〕42号)文件要求,县财政局已将2022年省级冬春救助资金2.5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详见附表),资金下达文件为《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龙财建〔2022〕24号),现就资金发放如下:
一、尽快将救助资金发放至受灾群众手中
该资金要与前期各级安排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统筹使用,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强化资金监管
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不得用于非受灾地区或受灾地区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无关的支出,严禁挤占、滞留、挪用,确保专款专用,依法依规使用。
三.资金发放工作流程
收到乡级资金分配文件后→村(社区)召开村级班子会议研究分到农户(参加人员:乡挂村领导、村级领导班子、业务人员)→村级将分配花名册上报乡→分管领导向乡班子会汇报→同时在乡村两级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财政所拨款到农户。
四、需要收集的材料
1﹒村(社区)会议记录、签到花名册;
2﹒村级分配到户花名册;
3﹒会议及公示照片(远景照和近景照);
4﹒农户申请表;
5﹒农户受灾照片一张。
五、相关说明
各村(社区)实际操作可能与以上流程不同,但材料必须按以上流程补齐,注意时间上不能有逻辑矛盾。到户花名册都要在村级进行公示。
附件:2022年省级冬春救助资金分配表
(此件公开发布) 碧寨乡人民政府
2022年6月6日
附件
2022年省级冬春救助资金分配表
村(社区) | 用途 | 分配金额(万元) |
梨树坪社区 | 专项用于支持冬春 期间受灾困难群众 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 0.15 |
滥坝寨村 | 0.6 | |
中寨村 | 0.25 | |
杨梅田村 | 0.2 | |
麦子坪村 | 0.3 | |
新林村 | 0.35 | |
天宁社区 | 0.2 | |
半坡村 | 0.2 | |
坡头村 | 0.25 | |
合计 | 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