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5-1-/2020-0227009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碧寨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安全生产 | 发布日期 | 2020-02-27 |
文号 | 浏览量 |
填报单位:碧寨乡人民政府 计量单位:箱、元
内 容 网 点 名 称 | 上月末 库存数(箱) | 本月末 库存数(箱) | 本月动态 | 是否办理了经营许可证 | |
销售量 | 新购进量 | ||||
龙陵县碧寨芬芹商店 | 1 | 0 | 0 | 0 | 是 |
龙陵县碧寨建焕商店 | 1 | 0 | 0 | 0 | 是 |
龙陵县碧寨万合商店 | 2 | 0 | 0 | 0 | 是 |
龙陵县碧寨乡泽元商店 | 0 | 0 | 0 | 0 | 是 |
龙陵县碧寨乡正勤白酒经营部 | 0 | 0 | 0 | 0 | 是 |
本乡镇合计 | 4 | 0 | 0 | 0 |
1.本表从2019年3月1日起使用,由乡镇填写、加盖公章后报送县安监局(应管局),报送时间为次月5日前;
2.“上月末库存数”以2019年2月底的统计数为起止数,今后次月统计上月的,以此类推;
3.本表逻辑关系:本月末库存数=上月末库存数+新购进量-销售量;
4. 相关要求:若涉及上年有证今年无证且有存货的网点,首次统计时应将存货量、货值情况反应出来一并报送,同时各乡镇以文字(书)形式告知该网点不得再新增购进烟花爆竹,并限期于2019年3月15日前将存货自行处理完毕,逾期将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