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5-1-/2020-1228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碧寨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公共文化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0-12-28 |
文号 | 浏览量 |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重大矛盾纠纷,高效有序的组织处置,最大限度地保持社会秩序的稳定,减少人员财产损失,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碧寨乡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乡广播电视相关的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主要包括:
1.与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采集、制作、播出、放映、等相关业务。
2.与新媒体(含IPTV、互联网电视、手机电视、网络出版等)网络广播电视、网络出版平台(网站)、移动客户端等相关的信息系统。
3.行业内网站等业务系统。
二、碧寨乡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指挥系统。
(一)碧寨乡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指挥系统,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职能部门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
(二)成立碧寨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如有特殊情况党委书记不能到位时,由党委书记授权乡长或分管副书记担任。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分管副书记、党委政府领导成员、乡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村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在党政办公室设立应急处置办公室,由分管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
(三)碧寨乡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指挥系统领导小组的职责:
1. 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部门的应急处置预案。
2. 根据突发事件和重大矛盾纠纷发生情况迅速启动预案,统一部署应急处置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处置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处理措施。
3. 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配物资、人员和组织人员、物资疏散工作。
4. 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善后安抚工作。
5. 及时将事故原因、责任和处理意见向上级部门汇报。
三、碧寨乡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指挥系统领导小组的职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一)派出所负责重大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安全事故、在重要活动、会议期间、重要节假日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网络安全事件,同时负责保护党政机关、重点部门的工作正常运转、加强对非正常性群体上访事件的劝阻和说服教育工作。
(二)信访办公室:
1. 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
2. 依法制定切合实际的处理意见,化解群众矛盾。
3. 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
(三)司法所:
1. 负责重大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
2. 提供法律援助。
3. 参加相关事件的调查。
(四)乡财政所
负责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资金工作。
(五)村(社区)委会
按要求做好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加强本村的管理,及时汇报可能造成突发事件和重大矛盾纠纷的信息和情况,负责本村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预防预警
(一)预警响应
对于可能需要协调外行业资源进行响应处置的一级预警,在国家网信部门的统一部署协调下,开展预警响应相关工作。对于二级以上预警,总结,应该调配必要的资源,组织监管机构技术力量开展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
(二)预警解除
乡党委、政府根据事件进展实际情况,提出调整或解除预警的建议,经决定发布预警机构同意后,及时发布预警解除信息。
(三)应急处置
网络安全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处置并及时向本级监测监管机构报告,监测监管机构立即向本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组织先期处置,控制事态,消除隐患,同时组织研判,注意保存证据,做好信息通报工作。
事件后期处理调查组应该对网络安全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等进行调查和总结评估,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调查处理和总结评估工作原则在应急响应结束后30天内完成。
事件调查结束后,调查组要及时撰写总结报告,提出整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