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4-3-/2020-061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腊勐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日期 | 2020-06-10 |
文号 | 浏览量 |
亲爱的朋友们:
我镇群众素有食用剁生、火烧肉的习俗,所食用的这些食品多数是带有血色的半生肉或生肉,存在危害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隐患。生肉可能含有寄生虫虫卵或幼虫,容易引起食源性寄生虫病,且生吃猪肉、牛肉及鱼、虾等水产品不易消化。食用生肉陋习要破除,健康文明饮食需倡导,为此,特向全镇人民发出倡议:
一、不吃生肉或未经彻底煮熟的肉类。
二、严禁集体食堂、婚丧宴请、大型会议、建筑工地等群体用餐单位及农村家庭自办宴席加工食用剁生、火烧肉等生肉食品,避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三、餐饮服务单位要规范加工操作,做到烧熟煮透,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四、积极向身边每个人推广科学健康饮食方式,关注每个人的健康。养成文明健康饮食习惯,从我做起,从你做起,从现在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