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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4-3-/2020-052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腊勐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日期 202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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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白酒消费安全风险预警公告

2019年11月9日,我省发生一起工业酒精导致 19人中毒,5人死亡的恶性事件。为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监管,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发布白酒消费安全风险预警公告。

一、通过合法渠道购买白酒,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预包装酒品,查看标签内容是否齐全,并索取票据。

二、不要购买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的散装白酒。不要购买、饮用私自勾兑和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家庭自酿白酒严禁对外出售。

三、白酒生产经营者要树立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严格执行质量安全控制体系,遵守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记录、过程控制、检验检测和自查自纠等

制度。

四、白酒生产经营者严禁购买、贮存和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非食品原料。使用醇基液体燃料的各类餐饮服务单位,要加强使用环节管理,专人专位管理存放,标贴明显标识,做好

领用登记,严禁同白酒混合存放。

五、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开展散装白酒生产加工专项整治,加大对白酒生产、流通领域的监管力度,坚决打击白酒制假造假等违法行为。

六、各村(社区)、各部门积极向当地人民群众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识别假酒常识。加强对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的检查指导,进一步强化对农村集体用餐食品安全规范管理。严禁在集体用餐中提供家庭自酿酒或散装储藏酒。

七、积极倡导健康饮酒、文明饮酒风气。饮酒后如果出现身体不适要及时就医治疗。

八、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公众拨打“12315”、腊勐市场监管所电话(0875-6125639),投诉举报白酒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