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4-3-30/2017-1001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腊勐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日期 | 2017-10-01 |
文号 | 浏览量 |
夏秋季是肠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也是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等食品安全事故的高发季节。为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全省加强食用野生菌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等有关精神要求和工作部署,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全镇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保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夏秋季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保食安办〔2017〕20号)的要求,结合腊勐镇实际和夏秋季食品安全季节性特点,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腊勐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积极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安排,进一步做好夏秋季食品安全工作,深入排查治理食品安全风险,坚决防范和杜绝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广大群众饮食安全。腊勐镇食品安全办公室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牵头抓总作用,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腊勐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统一做好夏秋季食品安全工作。
腊勐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做好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中供餐单位、旅游景点餐饮服务单位,农村集体聚餐等。同时,加强食品相关产品、预包装食品计量监管工作。
腊勐镇中心学校、腊勐中学:强化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大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保障学校食堂供餐安全以及提高食堂卫生环境。
腊勐镇中心卫生院: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和生活饮用水监管、食物中毒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做好食物中毒救治药品、调查处理器械的准备工作,特别是要备齐化学性食物中毒的特效解毒药品。
腊勐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做好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监管工作,加强对禁用农(兽)药使用监督检查,强化畜禽疫病监管。
腊勐镇派出所:切实加强对日常监管中发现、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媒体舆情反映的食品案件线索的排查和督查督办,集中力量,查办一批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案件。
其他食安委成员单位:切实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加强协调配合,密切沟通协作,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合力,严厉打击过度包装、价格欺诈、违法宣传、占道经营等行为。
二、监管重点
(一)重点区域:以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问题多发区以及社区、学校及其周边、农村、城镇结合部、旅游景点及车站码头等为重点区域。
(二)重点对象:以食品生产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工地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批发市场、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食杂店、集体聚餐、旅游特色食品店(含明档小吃店)、旅游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烧烤店、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为重点对象。
(三)重点品种:以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含卤菜)、饮料、冷饮食品、儿童食品、生鲜食品、即食食品、冷荤凉菜、酒类(泡酒)、豆制品、芽菜、调味品和粮食及粮食制品、糕点(月饼)、食用油、清真食品、食品添加剂、蔬菜,以及节日期间消费量大的食品等为重点品种。
(四)重点节日:对消费集中、需求旺盛、保质期短、易发霉变质、时令性强的夏秋季食品、节假日(国庆、中秋)食品实施有效监管。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形成快检、法定检验有机联动机制,对抽检监测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或问题食品,要严格落实下架、退市、召回制度。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5日前)
全面摸排并掌握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分布范围、监管重点、违法线索等情况,细化工作措施,进行全面安排动员部署,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夏秋季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自查自纠,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并确保整改到位。
(二)集中治理阶段(8月6日—10月19日)
按照要求,围绕整治重点单位和重点品种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辖区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整治,限期整改安全隐患。
(三)总结巩固阶段(10月20日—10月28日)
实际工作过程中,积极报送工作动态,注重总结经验和做法,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深入巩固扩大工作成效,积极探索并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工作机制。通过各种渠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使广大群众了解掌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和依法维权知识,积极参与、共建、共享食品安全。对食品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责任教育,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生产经营,努力改善食品生产经营条件,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管理和产品质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