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4-3/20230814-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腊勐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救灾 | 发布日期 | 2023-08-14 |
文号 | 浏览量 |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高效、有序做好本镇地质灾害防御响应工作,最大程度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方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云南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云南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工作规则》《云南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地质灾害防御响应工作方案》《云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1262”精细化预报和响应联动机制的通知》(云防汛办〔2022〕20号)《云南省应急管理厅云南省气象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气象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工作文件的通知》(云应急〔2022〕69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结合腊勐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气象灾害(暴雨)应急响应、防汛应急响应、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发布以及突发地质灾害灾情险情等情况后,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镇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开展地质灾害防御响应工作。
各村(社区)要根据实际,制定适应本辖区地质灾害防御响应工作方案。
(四)工作原则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出发,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和社会危害。
2.依法应对,分级管理。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和预案要求,实行分级响应。
3.统筹协调,科学指导。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镇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御响应工作。
4.预防为主,强化保障。遵循“以预防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以预测预报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的“三为主”方针。坚持防御与应急处置相结合,强化信息报送、会商研判和值班值守。从行政管理、技术支撑上落实制度、组织、人员等各项保障措施。
5.“1262”精细化预报信息“叫应”机制。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做到严密跟踪、分级叫应、准确及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层层叫应机制实现叫应无死角,确保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跑完“最后一公里”。各村(社区)、各部门收到叫应后,要结合本地实际和部门工作职责,按照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救灾的工作要求,采取扎实有力措施,深入一线切实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二、防御响应等级
依据地质灾害风险等级和其他相关预警与相应等级情况,将全镇地质灾害防御响应由高到低分为Ⅰ、Ⅱ、Ⅲ、Ⅳ四个防御响应级别。
(一)Ⅰ级响应
1.启动条件
腊勐镇区域内出现下列情况,经研判对相应范围启动Ⅰ级防御响应:
(1)云南预警发布中心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中影响区域中有腊勐镇,并占腊勐镇一半以上的区域;
(2)云南省启动防汛Ⅰ级应急响应;
(3)云南省启动地质灾害防御Ⅰ级响应;
(4)云南省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红色预警;
(5)龙陵县指挥部根据雨情、水情和险情发展,启动Ⅰ级防御响应;
(6)镇指挥部根据雨情、水情和险情发展,决定启动Ⅰ级防御响应。
2.主要响应措施
(1)指挥长调度指挥,由副指挥长带队会同自然资源管理所、应急工作站、农业中心、交通管理所、村规中心、派出所等镇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有关工作人员组建工作组赶赴预警区域实地指导。
(2)镇指挥部指导村(社区)进行会商研判,及时与上级主管部分对接,增派技术支撑人员全面调查核实重大隐患点(风险区)监测预警信息,根据需要提供测绘基础数据及应急技术支撑,指导组织“五位一体”网格员、群测群防员、巡查员、技术支撑单位开展巡查监测,对重点地区、敏感时段实行现场驻守。
(3)镇指挥部下沉一线,确保风险区域内的群众包保责任到人,落实“叫醒叫应”机制。应急响应区域内若出现重大隐患的应及时果断处置,镇级工作人员和村(社区)人员及时组织人员撤离,及时向县级指挥部报告受灾情况,由县指挥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研判,督导镇村工作人员对灾害区域内人员撤离及灾险情发展情况进行排查,对重点地区、敏感时段实行现场驻守。
(4)乡镇指挥部加强对群测群防员、巡查员的调度,结合平时巡查排查台账中风险偏高的重点区域,采取定点到人、“两班倒”等措施,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区域群众防灾、减灾和灾后自救能力,形成全民参与的地质灾害响应防控机制。
(5)接到过去2小时强降水(大于100毫米),未来2小时内仍有强降水(大于50毫米)的预报预警,在已经采取应对措施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防范措施:一是组织包村干部全面转移位于危险区域、生命安全不能得到保障的人员。二是在确保基本公共服务及必要的防灾救灾、应急值班值守力量前提下,采取停工、停业、停课、停市、停运等必要措施,严格控制人员户外活动。三是各类抢险救援力量,在党委政府统一指挥和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各村(社区)、各部门在接到预报预警后,采取的防范措施包括不限于以上指定内容,应结合实际,切实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6)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有监测预警设备的,监测平台发布地质灾害红色预警,现场变形较大,经过总承建单位后台确认为实警的,监测员及村组负责人收到信息后,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撤离,后期等待指导中心单位与总承建单位现场综合研判后续处置措施。
(二)Ⅱ级响应
1.启动条件
腊勐镇区域内出现下列情况,经研判对相应范围启动Ⅱ级防御响应:
(1)云南预警发布中心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中影响区域有腊勐镇,并占龙陵一半以上的区域;
(2)云南省启动防汛Ⅱ级应急响应;
(3)云南省启动地质灾害防御Ⅱ级响应;
(4)云南省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橙色预警;
(5)龙陵县指挥部根据雨情、水情和险情发展,启动Ⅱ级防御响应;
(6)镇指挥部根据雨情、水情和险情发展,决定启动Ⅱ级防御响应。
2.主要响应措施
(1)指挥长调度指挥,由副指挥长带队会同自然资源管理所、应急工作站、农业中心、交通管理所、村规中心、派出所等镇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有关工作人员组建工作组赶赴预警区域实地指导。
(2)指导村(社区)进行会商研判,调查核实重大隐患点(风险区)监测预警信息,根据需要提供测绘基础数据及应急技术支撑,指导组织“五位一体”网格员、群测群防员、巡查员、技术支撑单位开展巡查监测,对重点地区、敏感时段实行现场驻守。
(3)镇指挥部下沉一线,确保风险区域内的群众包保责任到人,落实“叫醒叫应”机制。应急响应区域内若出现重大隐患的应及时果断处置,镇村两级工作人员及时组织人员撤离,同时向县指挥部报告受灾情况,由县指挥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研判,并督导镇村两级工作人员对灾害区域内人员撤离及灾险情发展情况进行排查。
(4)接到过去2小时强降水(大于100毫米),未来仍有持续降雨的预报预警,在已经采取应对措施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防范措施:一是组织包村干部提前转移危险区域的独居老人、伤残人士、留守儿童、病人等特殊群体。二是综合研判风险,向重点防区预置抢险救援力量和物资设备。三是加强巡查防守,重点部位落实专人值守。四是适时关停关闭景区景点和旅游项目,疏散游客。五是适时关停关闭在建项目工地,转移施工人员。六是做好已转移人员安置工作,严防回撤回流。
(5)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有监测预警设备的,监测平台发布地质灾害橙色预警,现场变形较大,经过总承建单位后台确认为实警的,监测员及村组负责人收到信息后,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撤离,后期等待指导中心单位与总承建单位现场综合研判后续处置措施。
(三)Ⅲ级响应
1.启动条件
腊勐镇区域内出现下列情况,经研判对相应范围启动Ⅲ级防御响应:
(1)云南省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2)云南省启动地质灾害防御Ⅲ级响应;
(3)云南省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黄色预警;
(4)龙陵县指挥部根据雨情、水情和险情发展,启动Ⅲ级防御响应;
(5)镇指挥部根据雨情、水情和险情发展,决定启动Ⅲ级防御响应。
2.主要响应措施
(1)指挥长调度指挥,由副指挥长带队会同自然资源管理所、应急工作站、农业中心、交通管理所、村规中心、派出所等镇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有关工作人员组建工作组赶赴预警区域实地指导。。
(2)指导村(社区)进行会商研判,调查核实重大隐患点(风险区)监测预警信息,根据需要提供测绘基础数据及应急技术支撑,指导乡镇组织“五位一体”网格员、群测群防员、巡查员、技术支撑单位开展巡查监测。
(3)镇指挥部下沉一线,确保风险区域内的群众包保责任到人,落实“叫醒叫应”机制。应急响应区域内若出现重大隐患的应及时果断处置,镇级工作人员和村(社区)及时组织人员撤离,同时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受灾情况,由县指挥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研判,并督导乡(镇)及村(社区)对灾害区域内人员撤离及灾险情发展情况进行排查。
(4)接到过去2小时强降水(大于50毫米),未来2小时仍有强降雨(大于50毫米)的预报预警,在已经采取应对措施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防范措施:一是组织包村干部提前转移危险区域的独居老人、伤残人士、留守儿童、病人等特殊群体。二是综合研判风险,向重点防区预置抢险救援力量和物资设备。三是加强巡查防守,重点部位落实专人值守。四是适时关停关闭在建项目工地,转移施工人员。五是做好已转移人员安置工作,严防回撤回流。六是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将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应转移尽转移。
(5)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有监测预警设备的,监测平台发布地质灾害黄色预警,现场变形较大,经过总承建单位后台确认为实警的,监测员及村组负责人收到信息后,结合现场实际,果断处置,必要时,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撤离,后期等待指导中心单位与总承建单位现场综合研判后续处置措施。
(四)Ⅳ级响应
1.启动条件
腊勐镇区域内出现下列情况,经研判启动相应范围Ⅳ级防御响应:
(1)云南省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2)云南省启动地质灾害防御Ⅳ级响应;
(3)云南省发布地质灾害风险蓝色预警;
(4)龙陵县指挥部根据雨情、水情和险情发展,启动Ⅳ级防御响应;
(5)镇指挥部根据雨情、水情和险情发展,决定启动Ⅳ级防御响应。
2.主要响应措施
(1)副指挥长组织调度,值班人员根据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管理系统预警情况适时调度村(社区)跟踪地质灾害监测点(风险区)群测群防、派出技术人员实地复核等情况。
(2)镇指挥部办公室组建工作组赶赴预警村(社区)实地指导。
(3)接到过去2小时强降水(大于50毫米),未来仍有持续降雨的预报预警,在已经采取应对措施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防范措施:一是组织包村干部及村“两委”提前转移危险区域的独居老人、伤残人士、留守儿童、病人等特殊群体。二是综合研判风险,做好应急准备,向重点防区预置抢险救援力量和物资设备。三是加强巡查防守,重点部位落实专人值守。
(4)加强对监测员、巡查员的调度和管理,确保人员在岗,巡查、排查到位。
(5)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有监测预警设备的,监测平台发布地质灾害蓝色预警,现场变形较大,经过总承建单位后台确认为实警的,监测员及村组负责人收到信息后,结合现场实际,必要时,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撤离,后期等待指导中心单位与总承建单位现场综合研判后续处置措施。
三、地质灾害防御响应行动
(一)响应启动
镇指挥部办公室在收到相关预警信息和响应通知后,经分析评估,认定达到启动条件,按调度指挥权限,提请相应层级领导批准发布启动相应等级的防御响应。
(二)现场响应
1.现场响应由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
(1)镇人民政府立即启动避险转移预案,具体组织实施,做好重点区域临灾主动转移避险准备,全面转移位于危险区域、生命安全不能得到保障的人员,特别是要提前转移危险区域的独居老人、伤残人士、留守儿童、病人等特殊群体,并依规履行速报程序,防止转移人员回流。
(2)村级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员、巡查员应立即通过村广播、扩音喇叭、手摇警报器、哨子、锣等预警工具对村民进行转移避险预警,认真落实“叫醒叫应”机制,按照先期确定的避险路线和避险场所对地质灾害隐患点附近的受威胁群众进行人员转移安置。
2.工作组到达现场后,现场响应内容包括:
(1)了解情况。快速了解降雨情况和先期处置工作进展。
(2)调查评估。组织现场调查核查地质灾害隐患,评估灾害风险。必要时,请求县指导中心提供技术支撑,并派出专家前往现场。
(3)研判会商。会同当地有关机构组织专家会商预测灾害趋势,并做好专家意见记录备案。
(4)建议措施。研究提出灾害防范对策措施建议和技术咨询方案。
以上是基本处置工作内容,现场响应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商事发情况增加或减少具体工作内容。
(三)响应结束
根据响应发布单位的结束指令或镇指挥部会商研判地质灾害风险已经基本稳定或缓解,由响应启动人决定结束地质灾害防御响应并发布。
四、技术支撑保障
(一)自然资源所
按照镇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及时与县自然资源局联系,请求技术专家、县级地质灾害工作人员等前往一线开展技术指导,协助值守区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巡查排查、监测预警、会商研判、应急调查与处置等各项工作,指导地方做好风险防范,完成值守区域防御响应的技术支撑工作。。及时与气象部门对接,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动态预警与信息滚动发布。
五、其他
本方案服从上级同类规定和方案。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