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打开适老化模式 政府信箱 加入收藏 x
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4-3-/2020-0109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腊勐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救灾 发布日期 2020-01-09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其他
腊勐镇突发事件社会应急联动机制

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各驻腊企业:

为全面整合我乡现有应急救援力量,建立统一、完善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使各部门、各社会救援力量在处置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确保完成各类应急救援任务,制定本机制。

一、建立健全乡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一)乡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应急委)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镇各有关部门开展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主要职责是:

1.健全组织机构,完善预警联动机制和应急救援工作机制;

2.掌握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突发事件情况,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联合演练;

3.协调专业、专家、志愿者、企(事)业应急救援队伍,将其纳入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动员、训练、调度、救援体系;

4.加强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训练、演练及管理;

5.组织应急救援装备、物资配备和储备,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应急处置装备和生活必需品等应急物资的储备保障制度,统筹各类应急物资日常准备和应急状态时的生产、调配、供应,并建立全镇范围内跨区域的应急物资调剂供应渠道;

6.整合应急指挥资源,建立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整合应急物资储备资源,建立便捷、快速的保障渠道,防止应急物资资源储备浪费;

7.组织应急知识普及宣传教育活动;

8.及时收集、核实、上报突发事件相关信息,根据灾情需要及时调度、指挥相关力量进行处置;

9.依照相关规定,发布应急救援信息。

(二)应急委办公室设在乡应急办,负责组织、协调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具体履行应急委统一指挥、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职责。办公室主任由乡孟广新同志兼任。总指挥长由乡党委书记赖永文担任,副指挥长由乡人民政府乡长匡家华担任,乡应急办、公安、安监、武装部、消防等相关部门为成员。

二、应急救援联动成员单位和工作职责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在对全乡各社会应急救援力量进行整合的基础上,成立以公安消防支队为主体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二)镇应急救援联动成员单位包括镇宣传部门、镇应急办、镇党政办、村镇规划、安监站、学校、派出所、社保中心、财政所、国土所、交通运输部门、农技站、林业服务中心、卫生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镇消防部门、安监部门、供电所。

(三)各成员单位共同职责

1.组织制定和完善本单位应急救援方案、操作手册、制度,明确人员职责。

2.加强本单位应急救援力量的管理、训练,不断提高相应的应急救援技术、技能。

3.督促检查本单位应急救援力量、装备、物资,按要求落实值班备勤制度。

4.落实上级关于应急救援工作的指示和措施;参与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统一组织的联合训练、演练和应急救援。

5.及时调整应急救援联动单位通讯录,定期更换本单位应急救援物资,充实应急救援人员和力量。

6.突发事件主管单位在接到突发事件情况报告后,必须第一时间向乡应急指挥中心(电话:6828002)报告,按照指挥部决定,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各成员单位参与应急救援。

7.接到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后,指挥本单位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迅速出动,按要求到达现场,完成所分配的处置任务。

8.突发事件主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要全面掌握突发事件的原因、基本情况、施救措施及结果。

(四)各应急救援联动单位职责

镇宣传部门:做好经常性应急救援宣传报道工作;接到气象、地震等部门的预警信息后,按要求及时发布;发生灾害事故和突发事件后,及时组织各新闻媒体赶赴现场,开展宣传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大力宣传报道应急救援英雄模范人物事迹;负责对来德记者的接待联系和陪同服务。

镇政府党政办公室:在事故现场附近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上级领导、有关部门工作小组、救援专家等来访人员的接待安排;组织有关部门处理死亡人员的善后工作;视情向县政府汇报,请求有关部门帮助做好伤亡人员的救治及善后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应急办:负责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乡内外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综合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及时报送乡领导,上报县政府,向社会公布;组织协调应急委各成员单位、应急救援联动成员单位和应急专家参与救援。

镇规划中心:参与震区建筑物的抗震性能评估鉴定,开展震后工程调查,指导灾区制定和实施重建规划;按照现场总指挥部的要求,调集施工工程车辆和大型机械到现场参与抢险救援;负责提供事故现场建筑物及相关设施的设计资料,对事故现场损毁建筑物进行必要的遮掩保护。

镇安监部门:排查安全生产隐患,预防事故发生;参与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指挥;处置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时为指挥部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并调集相关专家、技术人员到场;执行指挥部的决策和部署,协同各救援单位完成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置任务;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原因调查;指导灾区企业做好恢复生产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学校:在中小学生中普及应急逃生知识,经常组织中小学生紧急疏散演练,提高中小学生自救、互救能力;收集、汇总因灾害事故导致的学校校舍损毁情况;协助政府转移灾区被困师生,组建临时校舍,恢复正常教学秩序;指导灾后校舍恢复重建。负责教育系统突发事件的处置,同学校一起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件处置。

派出所:组织公安干警参与灾区紧急救援;指导灾区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参与责任事故的调查,控制可疑人员;指导做好灾区党政机关、重点要害部位、救灾物资等安全保卫工作。

镇社保中心:建立应急物资数据库,与经销商签订合同,足额储备,定期更新,保证供应;准确掌握社会应急物资的存有状况,及时征用;组织、协调抗灾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并统一发布灾情;指导灾区实施灾民紧急转移安置;管理、分配救灾款物;组织实施救灾捐款;开展应急救助和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储备、调拨救灾物资。

镇财政所:安排乡级灾害事故救济支出预算;会同乡民政部门申请救灾应急资金,管理、分配、拨付救灾资金;对救灾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镇国土所:组织技术力量、有关专家迅速做好灾情调查、险情分析、次生灾害防范等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灾情监测和评估,分析、预测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对策;做好恢复重建中用地规划和供地保障工作。

镇农技站:对农作物灾害预测预报;参与农作物灾害的灾情评估;指导灾区开展农业生产自救;指导开展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配合财政部门落实灾害减免政策。

镇林业服务中心:参与相关灾害评估;指导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治理。

镇水管站:成立防汛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演练,备足应急救援物资,组织协调防汛抢险;负责水情、汛情、旱情监测;参与旱灾、洪涝灾害的灾情评估;搞好水源调度;组织实施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

镇卫生院:组织救治突发事件造成的伤员,安置好遇难人员;发挥应急信息快捷的优势,保持与乡应急指挥中心的联动机制,为组织救援赢得时间;做好灾区伤病员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和疫情监测工作;组织医疗卫生人员深入灾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宣传卫生防病知识,指导群众搞好环境卫生;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及时组织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与处理;组织专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评估,提出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级别;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应急疫苗接种、预防服药;组织专家对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镇防震部门:向社会普及地震灾害逃生知识及自救互救能力,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及时对地震灾害进行监测和预报,研究利用人防等警报系统,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将预警信息报送乡应急办等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发布;参与地震灾害现场救援,组织地震现场监视;组织有关部门对次生灾害进行预测,提供震情发展趋势分析会商情况;组织地震现场灾害调查、损失评估和科学考察等工作,并组织乡地震灾害评定委员会审定灾害损失评估结果。

镇食品药品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依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镇消防队:组织指挥较大以上突发事件抢险救援工作;组织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建筑坍塌、安全生产事故、空难、爆炸及恐怖事件和群众遇险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并参与配合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重大环境污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镇交通管理所:完善道路交通设施,严格执法管理,增强乡民法律意识,避免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辖区内发生交通事故和其他灾害事故时,迅速掌握事故和灾害情况,全力抢救人员,维护现场交通,疏散事故区人员和车辆,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配合有关部门实施救援;根据现场救援工作的需要,制定交通管制,维护救援现场秩序,确保安全;调集事故清障车辆,清理事故现场,利用先进装备,提高救援速度和水平。

腊勐供电所:定期检查电力基础设施,排查企业、居民用电安全隐患,及时维修,避免事故灾害发生;突发事件发生后,承担电力基础设施维护、事故应急抢修;发生电力火灾、事故后,为现场处置提供技术、抢险队伍支持;在可能引发电击事故的火灾、建筑倒塌、群体性事件、暴力恐怖事件现场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随时排除险情,确保电力设施、设备安全;完成应急救援指挥部部署的现场断电、紧急供电任务;组织调度全乡电力专业技术力量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对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实施紧急处置;协助消防部门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和火灾事故调查。

三、应急救援工作制度

(一)应急救援联络员工作制度 1.镇应急办和应急救援联动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联络员一般由负责安全管理和保卫工作的综合业务部门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书面报乡应急办备案。

2.联络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如确需变更,须及时将变更情况书面报乡应急办。

3.联络员的主要职责:收集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反馈应急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落实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应急救援工作督查制度

1.重要节日、重要活动、特殊季节期间,乡应急办会同有关单位对各村(社区)、各行业、各系统、各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2.工作督查实行指定成员单位带队负责制,可采取联合督查、分片包干督查和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应急工作督查等形式进行。工作督查主要对督查对象落实应急工作责任制及专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3.每次督查结束后,写出督查情况报告,并及时通报,提出改进和加强工作的意见。

4.镇应急办要及时对督查情况进行收集,并形成总结材料报乡政府。

(三)应急救援值班工作制度

1.各应急救援联动单位制定日常值班制度,设置值班专用电话,安排专门值班人员。

2.值班人员要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

3.接到乡应急办的调集命令后,值班人员应迅速向本单位主管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汇报,并按要求调集相关人员、器材装备迅速出动,赶赴现场。

4.本单位应急救援力量出动后,值班人员应随时保持与救援人员的前后方通信联络。

5.乡应急办根据需要,不定期对各单位值班和通信联络工作进行抽查。

6.各联动单位值班人员、联系方式有变化时,应在第一时间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并备案。

四、应急救援现场指挥体系

发生突发事件后,根据事故类型和事故等级迅速成立现场总指挥部。

副总指挥:乡政府分管领导、乡应急办负责人、各应急救援联动单位负责人。

指挥部职责:制定处理突发事件的处置方案,根据需要调集相关联动单位参与救援。

指挥部下设6个工作组:

(一)应急救援组

组长:派出所所长

成员:派出所民警。

职责:迅速掌握现场险情、灾情,制定科学合理的处置措施和方案,全面贯彻落实现场总指挥部的决策,有效控制现场局势和险情,防止事态和险情扩大及次生灾害的发生;做好不可避免的次生灾害的预防和救援;将灾害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应急救援专家组

组长:分管应急工作的领导

成员:按照现场指挥部的命令调集到现场的乡应急救援专家组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

职责:对现场险情、灾情和突发事件的性质进行全面分析,确定科学合理的现场应急救援处置措施,指导救援力量安全、科学地处置突发事件,针对现场出现的突发事件随时进行研究,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险情进一步恶化,避免不应有的损失发生。

(三)应急救援现场警戒组

组长:副镇长

成员:乡道路交通安全部门工作人员。

职责:维护乡主要道路、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的交通秩序,确保参战各单位力量及时、迅速、安全到达现场;按指挥部命令,在事故区域内设置警戒线,疏散警戒区内的人员,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四)应急救援宣传报道组

组长:文化站主任

成员:文化站工作人员

职责:组织各新闻媒体赶赴现场进行宣传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根据现场指挥部的统一安排,适时组织新闻发布会。

(五)应急救援后勤保障组

组长:副镇长

成员:社保中心工作人员

职责:按照现场总指挥的命令,保障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种物资。保证现场救援单位和人员的饮食及各项物资供应,并及时向现场调运。

应急救援善后工作组

组长:村、尹海波。

成员:卫生院工作人员

职责:完成突发事件中受伤、死亡人员及受灾群众的妥善安置和善后处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