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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4-3-/2022-0615004 发布机构 龙陵县腊勐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安全生产 发布日期 202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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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腊勐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切实做好腊勐镇安全生产安全风险预防和管控工作,从源头上控制安全风险隐患,制定腊勐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第一要务,以预防为主,通过事前风险评估和论证,准确研判腊勐镇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决策事项等安全生产领域中存在的风险有害因素,暨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区域,有针对性的提出管控措施,提前控制各类安全风险,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消除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二、评估范围

安全生产风险评估论证是指在腊勐镇范围内制定或实施涉及较大范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重大问题、重点工程、重大建设项目以及日常安全管理过程中涉及安全生产事项等,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实行先期预测、先期评估论证、先期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安全因素,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目的。

安全生产领域开展风险评估的重大决策事项包括:1.安全生产重要规划编制、重点工程、重大投资项目设立和调整;2.煤矿、非煤矿山、民爆物品、危化品生产经营、冶金工贸等高危行业的新建、改扩建项目设立、审批,以及涉及安全许可事项;3.高危企业规划、布局、选址等重要决定;4.高危企业“关停并转”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状况;5.招商引资项目、企业兼并重组、矿山资源整合等过程中安全风险;6.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长效管理等达标考核及相关政策的调整和实施;8.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等经济政策的调整和实施;9.工矿商贸较大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10.其他涉及企业、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安全生产重大决策事项;11.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评估论证的其他事项。

三、评估内容

(一)合法性评估。安全生产重大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否符合国家、省、市、县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决策依据是否充分,决策过程是否符合有关程序。

(二)合理性评估。安全生产重大决策事项是否符合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要求,是否符合近期和长远发展规划,决策事项是否符合行业安全生产规范标准,是否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活和生命健康,是否能够保障安全生产,促进经济发展。

(三)可行性评估。安全生产重大决策事项是否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和组织开展前期宣传解释工作,是否符合本地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是否具有相关政策可连续性和严密性,出台时机是否成熟,配套措施是否完善。

(四)可控性评估论证。安全生产重大决策事项可能存在的危险性,危害性,危险程度等级,通过评估论证,危险程度是否在可控范围内,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

(五)否决性评估论证。对矿山、化工、民爆等高危行业企业的准入进行安全生产的条件评估和论证,对规模小于国家规定、高耗能、高污染、安全距离不足、化工企业不在指定园区的高危企业严禁新建和准入,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要实行“一票否决”,对已建立的投入生产经营的要采取搬迁、关闭、取缔等措施逐步进行退出。

四、评估论证责任主体

安全生产重大决策事项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评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涉及到各部门的安全生产重大决策事项,由镇安委会和镇直各部门牵头实施评估论证。

五、主要程序

1.确定评估事项。评估责任主体认为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必须将其确定为需重点评估论证对象。

2.制定评估方案。责任主体单位要及时制订评估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组织形式、工作目标、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

3.论证可行性。由评估责任主体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分析论证,科学预测。

4.形成评估报告。在全面汇总和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形成安全风险分析评估报告,对该重大决策事项作出安全风险很大、有风险、风险较小或无风险的最终评价,依据风险评估论证结果综合考虑对安全生产重大决策事项的实施作出可实施、可部分实施、暂缓实施或不实施的建议。

5.制定工作预案。责任主体要将安全风险分析评估报告报镇安委会,镇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牵头召开风险评估审查会议,对安全生产重大决策事项的实施作出是否实施的决定,并对评估报告中提出的风险有害因素、事故隐患制定相应措施和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6.跟踪反馈落实。评估责任主体单位要对已经批准实施的决策事项要进行全程跟踪,对可能产生的风险有害因素、事故隐患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评估报告中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相应措施和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不执行的,要责令立即停止建设或实施。对否决性的评估论证要采取政府补偿、政策引导的措施,尽快予以退出。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安委会和镇直各部门具体负责的安全生产重大决策事项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工作。评估责任主体单位要切实把重大决策事项安全风险评估作为安全生产基础性工作来抓,要做到不评估、不实施。

(二)完善备案制度。要建立重大决策事项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查决定备案制度。镇安委会和镇直各部门要建立重大决策事项安全风险评估论证专家库,为评估论证工作提供专业支持。

(三)纳入工作目标考核范围。要将安全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事项能否出台或实施的前置程序和必要条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四)强化责任追究。各评估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要增强责任感,提高对安全风险评估论证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安全风险决策评估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重大决策事项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监督检查,有效防范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若没有按规定对重大决策事项实施安全风险评论证,发生事故,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