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4-3-/2021-1130004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腊勐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安全生产 | 发布日期 | 2021-11-30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相关会议精神,深刻汲取全县“10.08“10.16”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抓实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各项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 10 月 20 日至 12 月 30 日,在全镇范围组织开展为期 70 天的安全生产“补短板、治隐患”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按照《腊勐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集中开展以安全生产“补短板、治隐患”专项行动,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有效减少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从 10 月 20 日开始至 12 月 30 日结束。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组织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习(11 月 5 日前)
各村(社区)、镇直及驻腊单位、生产经营单位要围绕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组织开展集中学习:一是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及实施条例;三是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工作部署和文件要求;四是学习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技术规范及行业管理要求;五是组织观看安全生产教育警示片和案例,以案促改;六是集中开展一个月的安全生产知识宣传。(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直及驻腊单位、生产经营单位)
(二)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会议(10 月 30 日前)
按照《腊勐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责任分工,各村(社区)、镇直及驻腊单位对所监管的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并组织召开一次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会议,认真分析研究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主要风险和隐患,找准薄弱环节、短板弱项,分析监管薄弱环节和工作盲区,找准监管和生产经营中的制度、责任、措施漏洞和短板,制定整改方案和清单,明确整改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并将整改方案和清单上报镇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直及驻腊单位、生产经营单位)
(三)全面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对照检查(11月15 日前)
各村(社区)、镇直及驻腊单位、生产经营单位要对照法定职责及行业监管要求,主动逐项对照监管内容,将工作责任明确细化到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每一个环节领域和每一名责任人员,形成安全生产监管权利和责任两个清单。各生产经营单位对照项目建设施工标准完成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监理负责人、劳务派遣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划分,形成安全生产权利和责任两个清单。各村(社区)、镇直及驻腊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梳理完成后上报镇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直及驻腊单位、生产经营单位)
(四)全面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和执行情况自查自纠(11 月 15 日前)
各村(社区)、镇直及驻腊单位、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属地责任的划分要求,对现有的安全生产相关制度进行梳理,根据各行业安全生产现行法规及工作标准,清理失效制度,建立完善不健全的制度机制,调整完善不适用制度,对现行的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全面开展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彻底消除“僵尸”制度、“睡眠”制度,确保工作制度务实管用。(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直及驻腊单位、生产经营单位)
(五)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自查自纠(11 月 15日前)
各村(社区)、镇直及驻腊单位、生产经营单位结合本行业监管领域和具体项目、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开展本行业监管领域内安全生产措施自查自纠,围绕措施的科学性、可操作性、时效性等方面进行评估,确保安全生产监管措施、防范措施、保障措施务实管用。(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直及驻腊单位、生产经营单位)
(六)全面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11 月 25日前)
各村(社区)、镇直及驻腊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对照本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对所监管的行业领域全面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要重点对市政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等行业领域开展监督检查;要重点对在建交通项目、特别是高速路隧道项目、铁路建设项目、非法营运等行业领域开展监督检查;要重点对水库、水电站大坝等行业领域在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展监督检查;要重点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领域开展监督检查;要重点对校园安全等行业领域开展监督检查;要重点对职业健康等行业领域开展监督检查;要重点对闲置厂房、仓储物流、易燃易爆、大型商业综合体等行业领域开展监督检查;要重点对在建电力施工建设项目、有限空间作业现场等行业领域开展监督检查;要结合行业监管领域开展监督检查。(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直及驻腊单位、生产经营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要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各村(社区)、镇直及驻腊单位、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保安全、护稳定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进一步压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队检查、重大隐患问题督办、高风险单位安全监管责任清单等措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坚决筑牢安全防线。
(二)要进一步突出执法检查重点。各村(社区)、镇直及驻腊单位、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研判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深刻汲取“10.08”“10.16”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切实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进行动态排查,分级分类管理,做到底数清楚、心中有数。要加大对事故易发多发重点区域和风险高、隐患多的企业的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持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要进一步加强专项行动统筹。专项行动期间,各村(社区)、镇直及驻腊单位、生产经营单位要统筹抓好安全生产制度完善、体系建立、深化改革、隐患整治、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把专项行动与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腊勐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取得实效。
(四)要进一步从严行业监管执法。各村(社区)、镇直及驻腊单位、生产经营单位要以最严格的监管力度抓好工作,落实“六个一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措施不落实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停产停业整顿;隐患排查不到位或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停产停业整顿;不汲取事故教训或安全生产问题集中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安全生产存在重大隐患或责任、制度、措施不落实的单位一律通报上级项目业主、总承包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和事故责任一律实行法律责任、工作责任、经济责任同步调查追责。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