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4-3-/2019-0413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腊勐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安全生产 | 发布日期 | 2019-04-13 |
文号 | 浏览量 |
一、编制目的、依据、原则
(一)编制目的
为全力做好我镇防洪减灾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财产损失,当灾害发生时,快速、高效处置洪涝灾害,实现全镇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转型发展、绿色发展。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龙陵县防洪预案》、《龙陵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和有关应急预案。
(三)编制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
2.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
3.落实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实行“属地管理、谁主管、 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
4.坚持“先避险、后抢险,先救人、再救物,先救灾、再恢复”的原则。
二、防洪工作重点
小滥坝水库、长箐水库、腊勐河、松柏大沟及26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汛期运行的沟渠下有村落的渠道,重点滑坡泥石流易发区。
三、防洪组织指挥体系
防洪工作坚持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健全镇、村(社区)二级防洪应急组织机构。
镇防汛指挥部组织机构如下:
指 挥 长: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指挥长:分管水利的副镇长
成 员:镇武装部部长
腊勐派出所所长
腊勐司法所所长
镇财政所所长
镇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镇林业服务中心主任
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腊勐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腊勐卫生院院长
镇水利工作站站长
镇畜牧兽医站站长
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镇水利工作站,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四、职责和分工
(一)镇防汛指挥部在镇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统一领导和组织全镇防洪抢险救灾工作,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实施积极的防洪机制。
镇水利工作站:负责已建的小型水库的维护管理,防洪调度运行,河道、重要沟渠防洪安全, 山洪灾害系统运行管理维护。
镇社会事务办:负责灾民的安置和救济工作,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与有关部门配合做好受崩塌、滑坡及泥石流威胁群众搬迁重建;做好灾情收集上报。
腊勐派出所:负责防洪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秩序;在紧急期间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撤离和转移;发生公路水毁、交通阻塞时,维护交通秩序、疏导交通。
镇农业技术推广站:负责开展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受灾田地补种、改种,农田恢复和生产自救等方面的工作。
镇财政所:负责救灾资金的安排,及时下拨防洪经费,负责重点工程、重要河道治理资金的补助,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腊勐卫生院:负责灾后抢救伤员,灾区卫生防疫治病工作。
腊勐国土资源管理所:负责对重点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进行监测,地质灾害、土地整治恢复项目的上报工作。
镇林业服务中心:负责办理抢险木料的划片、审批手续。
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中心:负责全镇灾后规划,供排水安全。
镇武装部:遵从上级的指示和命令,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任务,并组织预备役队伍抢险救灾。
镇直和驻腊各单位:负责帮助挂钩村(社区)协调好防洪抢险救灾和指导各项工作。
镇宣传部门:负责加强宣传报道,正确引导群众积极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做好灾情汇报和项目上报所需的音像资料。
镇防汛办公室:负责汛期24小时值班,及时收集灾情整理上报,坚守工作岗位,为领导防洪抢险决策当好参谋。
腊勐中心学校:负责全镇中小学危房排查和师生防洪安全工作。
其他部门:依据镇人民政府安排挂钩的村(社区),履行防洪指导工作。
(二)防洪责任人按照行政分级负责的原则,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的副镇长第二责任人。
五、监测预警
(一)山洪灾害雨、水情临界值确定
根据腊勐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间为 6至10月期间,日降雨量为100毫米以上将出现不同程度山洪灾害。经验推论:当日降雨量达50—70毫米,将可能发生一般性山洪灾害;当日降雨量达70—100毫米降雨量,将可能发生大的山洪地质灾害;当出现日降雨量100—150毫米以上,将可能出现特大山洪灾害,灾情等级按照腊勐镇山洪灾害预警信息等级处置。
(二)实时监测
结合气象部门的天气预报,对地质灾害易发区(主河道边低洼地带,滑坡、泥石流易发区域),在雨季特别是主汛期进行24 小时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逐级上报,并按预先制定的转移路线、地点安全转移群众,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三)保障措施
1.通讯保障。防洪的通讯方式以镇、村(社区)、组常规通讯方式联系为主,必要时可越级联系。可用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村级广播、传真、手机信息、卫星电话、对讲机等联系方式。山洪灾害易发区在无通讯状态下,可用扩音、手摇报警器、锣、鼓、号进行报警,汛前应做好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2.防洪抢险保障。镇组建不少于25人的专业抢险队。抢险队伍每年汛前调整登记造册备案。
3.防洪物资保障。
砍刀、十字镐、锄头50把、雨衣25套、雨鞋25双、铲子25把、救灾帐篷2顶。
六、转移安置
(一)转移安置
1.每年汛前各村(社区)委员会、村民小组应对山洪、滑坡、泥石流危险点调查摸底,进行造册登记,报镇镇防汛领导机构备案。
2.转移安置,村(社区)、组干部、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帮助弱势群体做好转移安置。转移应当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应当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转移地点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汛前要拟定好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汛前必须经常有人检查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改线路和安置地点。在制订转移路线时要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不要沿着溪河 沟谷两侧山坡或滑动体的两侧方向转移。同时填写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表,水利工作站和集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要帮助绘制人员转移安置图。
3.每年村(社区)应当根据危险区域分别制作明白卡,将转移路线、安置地点、责任人等有关信息发放到户。制作安全区、危险区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标识牌。有条件的村(社区)应当在安置地点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如粮食、柴、盐、油、燃料、水、干 粮、帐篷以及照明灯等食品和物资。
(二)转移安置纪律
转移安置纪律应当本着 “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科学决策,灵活指挥”的宗旨,先帮助老弱病残人员进行转移安置,在转移中发扬助人为乐,先人后己,服从指挥。镇防洪挂钩单位、成员单位应及时赶往受灾地点帮助进行抗灾救灾工作。
七、抢险救灾
(一)抢险救灾准备
1.抢险救灾准备,每年镇水利工作站、腊勐国土资源管理所应当联合利用各种形式对山洪灾害危险区域的群众进行科普知识宣传;村(社区)委员会也应当利用与群众接触多的机会加强宣传,以增强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要利用划宅基地的同时帮助群众把好关,宅基地应当在选择时考虑到山洪和地质灾害因素。水利工作站要在汛前、汛中、汛后对重点工程、山洪滑坡和泥石流易发区开展防洪工作大检查,并形成长效机制。
2.建立抢险救灾工作机制。除镇组建不少于25人的专业抢险队以外,,每年各村(社区)应当成立1支抢险队伍,每支10—20人,设队长、副队长各1名,汛前登记造册备案,由镇镇防汛部门统一调度指挥。成立镇、村(社区)医疗救护队共11 支(镇级 1 支,村(社区)各 1 支),负责灾区卫生防疫救护。
当洪灾发生时,镇、村(社区)应分别成立以下机构处置:
领导小组
对出现的洪灾进行组织领导,动员当地一切可动员的社会力量投入抢险救灾工作,指挥抢险救灾和灾后处置。
秘书组
负责及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接待好上级抢险救灾支援工作人员,同时处理和协调各组之间的相互工作。
抢险救灾组
负责迅速调动赶赴灾区搜救人员和群众转移。
医护救灾组
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前往灾区进行抢救灾区受伤人员,对灾 区的生活用水、食品等进行检疫。提供救灾急需的医疗器械和药品,为灾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同时争取上级和各地卫生组织援助。
物资供应组
负责做好救灾工作所需各类物资的筹集、调拨、管理及外援物资的接交、分发和转运工作。
通讯联络组
负责保证通讯设施安全,及时组织对灾情损坏的设施进行抢修,保障领导小组通讯畅通。
治安保卫组
防止违法分子的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国家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生活安置组
负责组织提供灾民所需的食品、活用品,保障灾民的生活。
生产自救组
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灾害所毁坏的水利、电力、交通、供水工程等设施进行恢复。
财务管理组
负责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筹集抢险救灾资金,根据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进行拨款,及时做出救灾经费计划,并向上级政府申报救灾经费。
每年镇、村(社区)应当安排一定的救灾资金、储备物资以备发生灾害时应急之需。
(二)抢险、救灾
1.一旦发生险情,应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部门报告,同时,应急抢险队投入抢险救灾,必要时调用邻近村(社区)抢险队和镇级抢险队,以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紧急情况下可以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物资,灾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补助或赔偿。
2.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山体、建筑物要安排专人监测。
3.当发生灾情,抢险救灾组要首先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4.如有人畜伤亡,抢险救灾组应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并妥善处理有关尸体。
5.对紧急转移的人员,安置组要做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 衣物,并请上级民政部门支持。卫生防疫组做好卫生防疫和伤员救护工作。同时迅速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
(三)抢险纪律
1.防洪灾害抢险工作纪律。一是防洪抢险救灾工作应本着“先避险、后抢险,先救人、再救物,先救灾、后恢复”的工作原则;二是镇、村(社区)二级组织的部门和单位,应当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危险区内防灾减灾工作的指导;三是当发生灾害时,应当及时赶赴受灾现场进行抗灾救灾;四是坚持领导带头,以身作则,做好表率,要充分发挥好各部门的职能作用。五是做到临危不乱,不临阵脱逃。
2.防洪灾害领导责任人纪律。一是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关心和爱护灾区群众,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地,掌握第一手资料;二是当发生险情时,及时赶到现场,组织群众做好安全转移;三是对待群众一视同仁;四是做到群众安置不好,不离开现场。
3.防洪灾害转移、安置纪律。一是按汛前制订的转移路线,转移地点有秩序转移;二是优先安置老弱病残和妇女儿童;三是不留下一人;四是维护好安置区的社会秩序;五是确保转移、安置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
在抢险救灾中,对于玩忽职守、临阵脱逃者和违反救灾纪律的,根据情节轻重和影响后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八、防汛工作检查
(一)每年汛前、汛中、汛后,镇、村(社区)职能部门应联合和分别对各重点工程、山洪灾害危险区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汛期防洪安全。
(二)防洪责任通告。每年汛前在县级落实责任人通告的基础上,镇级结合镇情分别对水库、河道、水电站、山洪泥石流易发区责任人实行通告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三)各重点工程要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汛前编制工程度汛计划、方案报主管部门批准,同时报县防汛办备案。
(四)宣传教育及演练。对镇级防洪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镇、村(社区)二级部门要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向群众进行宣传。有针对性地让群众熟悉转移路线及开展安置和救灾演练。
九、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