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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4-3-30/2018-0121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腊勐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安全生产 发布日期 2018-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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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政策解读《腊勐镇2018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近日,腊勐镇人民政府印发了《腊勐镇2018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便于更好地理解《方案》相关内容,切实抓好落实,现就《方案》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方案起草的背景

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坚决打击烟花爆竹运输、储存、经营(布点)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镇人民过一个祥和、安康的春节。

二、方案的基本内容

成立腊勐镇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人民政府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副镇长担任,成员由镇安监站、派出所、市场监管所、交通管理所、林业站等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站,由张自强兼任办公室主任,何光俊、尹海波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一)检查整治的重点内容

重点检查整治全镇烟花爆竹运输、储存、经营(布点)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

1.加强对零售网点的安全检查。严查无证、无照销售、私转私批和违规进货(查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未在布点场所专柜销售等行为。检查经营场所内是否存在明火或其它火灾隐患,是否配备灭火器,是否设立烟花爆竹销售专柜、是否严重超量储存烟花爆竹等。

2.规范烟花爆竹产品经营秩序。检查是否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烟花爆竹产品、是否销售A、B级产品、是否一证多点、沿街兜售等。

3.加大燃放监管和巡查力度。大型焰火晚会燃放活动要严格按照规定实施受理许可和现场监管工作,加强节日期间巡查,严禁在公众聚集场所内燃放烟花爆竹,林业站要加大对林区、景区的用火管理和烟花爆竹燃放的监督。

4.查纠非法运输和非法储存。检查烟花爆竹运输工具是否具备运输资格、外来送货车辆是否持有烟花爆竹准运证、是否符合配载规定;严查辖区内可能存在的私储、私藏窝点,一经查实,坚决查处。

(二)专项整治工作时间

第一阶段(重点整治阶段):2018年1月25日至2018年2月28日;

第二阶段(一般整治阶段):3月20日至9月30日。

(三)有关要求

1.各村(社区)、各镇直相关单位需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负责配合组织开展烟花爆整治工作,相关单位要配合抽调人员认真开展好此次专项检查工作。

2.加强对非法运输、非法储存、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现象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批发、经营(零售)烟花爆竹的活动,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时进行检查核实,对案值较大的案件及时移交派出所、市场监管所或县安监局进行处理。

3.大力加强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切实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发动全社会参与监督,积极检举揭发烟花爆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