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4-3/20240313-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腊勐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公共文化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4-0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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腊勐镇广大父老乡亲:
春回大地,万象更新,我上春山,约你来见。植树造林,绿化家园,是造福千秋的伟大事业,是每个适龄公民应尽的义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民义务植树重要指示精神,厚植绿色发展优势,进一步绿化、美化我镇生态环境,建设美丽腊勐,创造美好生活,迅速掀起植树造林新高潮,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在这春意盎然、生机勃发的美好时节,腊勐镇人民政府谨向广大父老乡亲发出春天之约,提出以下倡议:
一、响应号召,争做绿色发展的倡导者。众人拾柴火焰高,众人植树树成林。推进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是创造绿色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需要全民参与、广泛宣传、同心协力、积极倡导。树木抚育、保护古树名木,在林中悬挂人工鸟巢,参加野生动植物的栖息地修复等都是义务植树尽责的形式。我们要大力倡导绿色低碳、植树造林、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理念和生活方式,营造绿色、美丽的人居环境。
二、投身植树,争做美丽家园的践行者。“每人每年植树3—5棵”是每个适龄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各镇直单位和广大群众要积极参与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特别是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履植”尽责。通过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设施修建、捐资捐物、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积极履行植树义务。
三、关爱生命,争做野生动植物的守卫者。野生动植物是生态系统最重要的组成部分,野生动植物保护关系着我们地球家园的“今天”和“明天”。一草一木皆是情,每一片绿色都来之不易,需要我们大家的共同守护。不捕杀野生动物、不采集珍稀濒危野生植物,不消费非法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树立绿色消费新风尚,保护好野生动物栖息地和野生植物的生存环境,为野生动植物生存繁衍护航。
春风十里,不如植树有你。在这个孕育希望的春天里,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植树种草、增添新绿,种下绿色、收获美好,保护生物多样性,携手共建和谐的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