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4-3/20230622-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腊勐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农房抗震改造 | 发布日期 | 2023-06-22 |
文号 | 浏览量 |
一、改造对象和范围
优先解决2023年动态新增低收入群体对象、退役军人家庭中住房安全有隐患的房屋,其次是一般贫困户的危房。因改造指标有限,所有改造对象应为年初已经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内对象。
二、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根据贫困程度、危险等级确定不同的补助标准,具体为:
1.农村“低收入对象”户改造按照修缮加固11000元/户、拆除重建16000元/户进行补助,低收入对象包括: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贫困户。
2.一般贫困户的改造按照修缮加固改造9000元/户、拆除重建13000元/户标准进行补助。
三、纳入条件和要求
1.各地补助对象房屋须为按照相关抗震技术导则(指南)鉴定为抗震设防标准不达标的农房;取得相关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的当年新建农房,农户愿意按照相关要求建设并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可以纳入补助范畴。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得列为改造对象:已享受危房改造政策扶持的(因火灾、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原因再次成为危房的除外);一户多宅且有安全住房的;已在县城或其他地方购买商品住宅的;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含村干部、国有控股企业正式职工等);家庭成员有工商营业执照且实际经营,或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辆(拖拉机、三轮车、摩托车除外)的;各类违建或宅基地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农房不得纳入改造范围。
四、审批流程
农房抗震改造对象审批流程参照农村危房改造审批流程执行。各乡镇、村组要及时向村民公开计划任务指标、补助标准、对象条件等内容;要督促落实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和相关公示;要加大向群众宣传政策工作力度,确保整个工作流程公开、公平、公正。
五、改造方式
农房抗震改造方式以加固改造和拆除重建两种方式为主。各地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房抗震改造方式,引导农户根据农房抗震鉴定结果、经济状况和改造意愿等实际情况,科学选择抗震改造方式。要根据中央和省级农房抗震鉴定与加固相关技术导则指南,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高烈度区农房抗震鉴定与加固技术导则。
六、组织实施
农房抗震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各地可帮助农户推荐有资质的施工队伍开展统建。要细化实施方案,加强农房抗震技术力量培训,协调社会专业机构提供农房抗震鉴定和加固改造服务,同时加强对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的管理。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