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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4-3-/2020-1223021 发布机构 龙陵县腊勐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社会保险 发布日期 202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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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慢性病患者管理服务指南

一、受理范围

慢性病患者管理服务

二、审批条件

1.参保患者申请特殊疾病、慢性病确诊资料应由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提供,所提供资料原则上为原件,提供复印件的,须在复印件上加盖医院相关科室印章。

2.参保地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日均应受理特殊疾病、慢性病门诊资料申报。

3.符合条件的,“医院(医务科)意见”应填写“符合**病种标准”。

⒋“特殊疾病”病种:⑴恶性肿瘤(包括各种癌症、肉瘤、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黑色素瘤、生殖细胞瘤、白血病及其他需要放、化疗的颅内肿瘤);⑵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包括血透、腹透、CRRT治疗);⑶器官移植(包括肾移植、肝移植、血液系统疾病的骨髓移植和干细胞移植、心肺移植);⑷系统性红斑狼疮;⑸再生障碍性贫血(包括遗传性球型红细胞增多症、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地中海贫血);⑹血友病;⑺精神分裂症及双相情感障碍。

⒌“慢性病”病种:⑴糖尿病;⑵原发或继发性高血压II—III期;⑶冠心病;⑷甲状腺机能亢进;⑸甲状腺机能减退;⑹活动性结核;⑺慢性活动性肝炎;⑻癫痫;⑼儿童生长发育障碍(生长激素缺乏症);⑽美沙酮维持治疗。

⒍申报病种限制在上述范围内,最多不超过3种;

⒎特殊疾病、慢性病患者自愿指定2所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其定点就诊医疗机构。参保患者在指定医疗机构以外发生的特殊疾病、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⒏其他所需材料:医院诊断证明原件、与所申报疾病相关的各种就医资料(与诊断相关的检查和检验报告、近两年相关住院病历复印件、出院证原件、门诊就诊病历原件。)、五分免冠彩色近照2张、医保卡和身份证复印件。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办理地点:龙陵县腊勐镇人民政府为民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五、审批收费

不收费

六、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慢性病患者管理服务同意书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送达方式:龙陵县腊勐镇人民政府为民服务中心领取或邮寄送达。

七、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龙陵县腊勐镇人民政府为民服务中心。

监督:龙陵县腊勐镇人民政府;电话:0875-6800003。

八、相关文书、表单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