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4-3-/2020-0717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腊勐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社会保险 | 发布日期 | 2020-07-17 |
文号 | 浏览量 |
一、失业保险金申领事项
(一)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 件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 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 1 年的;2、非 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 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 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二)失业保险金申领所需材料:1、需提供基本身 份类证明(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及本人银行账户 信息(本县暂时只认工商银行账户)。2、近期两寸免冠 彩色照片 2 张(仅窗口办理需要)。
(三)失业保险金审核发放程序:1、柜面申领的经 办机构对资料进行审核认定后现场实时办理,网上自助申 领的经办机构对资料及信息进行审核认定后将结果及有 关事项告知本人。经审核合格者,从其申领下月起计发失 业保险金。2、失业保险金实行按月发放,由经办机构通 过社银平台向银行推送领取人员名单后,银行将失业保险 金发放到个人银行账户。
(四)失业保险金申领共两种申领方式:失业人员视 自身情况选择办理方式, 1、窗口办理:失业保险最后参 保地的便民中心失业保险经办窗口办理。2、线上办理: 可通过“就业彩云南”微信公众账号、云南省公共就业服 务网上大厅网址:http://222.221.228.231/、国家社会保 险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http://si.12333.gov.cn/进行线上 办理。
(五)注意事项:1、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界定参 加失业保险的职工出现下列情形, 界定为非本人意愿中 断就业: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终止、用人单位提前解除 劳动合同(聘用协议)、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或开除、用 人单位打击报复被迫辞职等。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 险金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并 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主动向失业 经办机构报备就失业情况: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 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 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有法律、法规 规定的其他情形,停发失业保险金。
二、失业补助金申领指南
(一)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2020 年 3 月至 12 月政策 实施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 保缴费满一年以上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参保缴费不满一年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 6 个月的失业补 助金。参保缴费满 1 年的,按当地中间档失业保险金标准 的 80%发放;参保缴费不足 1 年的,按当地中间档失业保 险金标准的 50%发放。
(二)失业补助金申领所需材料:1、需提供基本身 份类证明(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及本人银行账户 信息(本县暂时只认工商银行账户)。2、近期两寸免冠 彩色照片 1 张(仅窗口办理需要)。
(三)失业补助金审核发放程序:1、柜面申领的经 办机构对资料进行审核认定后现场实时办理,网上自助申 领的经办机构对资料及信息进行审核认定后将结果及有 关事项告知本人。经审核合格者,从其申领下月起计发失 业补助金。2、失业补助金实行按月发放,由经办机构通 过社银平台向银行推送领取人员名单后,银行将失业补助 金发放到个人银行账户。
(四)失业补助金申领渠道失业人员视自身情况选 择办理方式,共两种申领方式: 1、窗口办理:失业保险 最后参保地的便民中心失业保险经办窗口办理。2、线上 办 理 : 可 通 过 国 家 社 会 保 险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网 址 :http://si.12333.gov.cn/进行线上办理。(目前“就业彩云 南”微信公众账号、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网上大厅网址: http://222.221.228.231/暂不支持办理)。
(五)注意事项: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出 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停止发放失业补助金:失业人员领取 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 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 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三、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及临时生活补助申领事项
(一)申领条件:按《失业保险条例》《云南省失业 保险条例》规定,由参保单位招用、个人不缴费且连续工 作满 1 年的失业农民工,及时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2020 年 5 月至 12 月,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后参保不满 1 年 的失业农民工,参照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按月发放 3 个 月的临时生活补助。与城镇职工同等参保缴费的失业农民 工,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
(二)申领方式窗口办理:失业保险最后参保地的便 民中心失业保险经办窗口办理。
(三)需提交的资料:1、需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居 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及本人银行账户信息(本县暂 时只认工商银行账户)。2、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 1 张。 四、经办机构地址及电话: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 咨 询电话:0875-6121860,监督电话:0875-6121953,如遇 到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内及时与参保地失业经办机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