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4-3-/2022-0525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腊勐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就业 | 发布日期 | 2022-05-25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工作需要,龙陵县公安局腊勐派出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招聘男性警务辅助人员1人,主要从事治安巡逻防控、值班备勤、处置突发事件、疫情防控及派出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龙陵县腊勐镇户籍,报名需要持有龙陵县腊勐镇户口;
6.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色弱、传染病、文身,无明显生理缺陷,两眼裸视力均在4.5以上,身高1.65米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自愿从事辅助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
8.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退伍军人、公安院校毕业生、汽车驾驶或特需技能人才优先招聘,并可适当放宽招录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因违法行为,受过限制人身自由等其他行政处罚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辅警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限未满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9.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和理论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05月25日至06月05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龙陵县公安局腊勐派出所。
四、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薪金待遇3500元/月(含个人及单位缴纳的养老、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费用),另有适当待遇。
五、相关事项
(一)整个招聘工作期间,请保持个人通讯畅通,同时建议关注“龙陵警方”公众号。在发出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通知的时限内,不能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报考者应如实提供证件材料。若在报名、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出现舞弊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应聘资格;相关工作人员出现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
(四)本公告由龙陵县公安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