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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3-5/20230525-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龙江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日期 2023-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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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食品药品监管
【温馨提示】龙陵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预防野生菌中毒风险提示

雨季即将来临,各类野生菌将进入生长旺季,食用野生菌也将大量上市,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进入高发季节,为有效遏制误食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预防野生菌中毒做如下风险提示:

一、野生菌选择需谨慎。广大群众要提高自我健康安全意识,不采摘、出售 、购买 、食用不熟悉、难辨别的野生菌。不要轻易 相信所谓的“民间偏方”去分辨有毒野生菌,如:菌子上有虫子就没有毒,大蒜炒菌不变黑就没有毒等没有科学依据的说法。

二、野生菌烹食方法要正确。食用野生菌应避免多种类混杂,烹饪加工时一定要烧熟煮透,严禁生吃凉拌,不宜同时饮酒。

三、群体用餐禁止烹食野生菌 。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 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 、养老机构食堂、医 院食堂、农村自办宴席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野生菌类 (含干 制 品 ) ,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四、餐饮经营单位严把关。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把好食用野生菌采购关,严格执行沸水煮漂、炒熟煮透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 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五 、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正确鉴别和食用野生菌的知识和 方法,宣传引导做到入村入户,人人知晓。

六 、急救要点记心中 。食用野生菌后, 如出现头昏 、恶心、 呕吐 、腹痛、腹泻 、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应当第一时间采取简易催吐方式,尽快排除体内尚未被吸收的残菌或减缓有毒物质的吸收,减轻中毒程度,防止病情加重,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或立即前往附近医疗机构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