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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3-5-/2021-0315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龙江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日期 202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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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食品药品监管
龙江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龙江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全乡广大商户:

由于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复杂严峻,为了保障全乡人民的身体健康,现告知如下:

一、所有商户必须张贴“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从业人员必须按要求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体温检测和日常消毒记录,对所有进店顾客必须按要求佩戴口罩,并落实扫码亮码通行制度,并要求对显示结果进行查验,显示黄码、红码以及不使用智能机的人员须专人登记信息(姓名、籍贯、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现居地址)报所在村(社区),排到缅籍人员报当地派出所;

二、为加强冷链食品和进口食品防控工作,确保我乡冷链食品和进口食品的安全,凡进入我乡的冷链食品及进口食品,必须经过货品消毒,取得冷链食品出入境检疫检验证明、核酸检测报告和冷链食品业经消毒证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境外和非正规渠道私自购买、代购冷链食品及进口食品,坚决避免进口疫情高风险地区的食品。

三、为加强快递物流业防控工作,各快递物流商户对境外、境内中高风险地区的邮件快递要实行分区存放,货品要实行先消毒、后分派制度。每天定时对经营场所消毒,从业人员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

四、宾馆、酒店定期对经营场所消毒并做好记录,对返乡或外市人员做好信息登记,设置体温监测点,所有人员体温检测正常方可进入,公共卫生间及洗手台要配备足够洗手液;

五、餐馆必须要求从业人员规范佩戴口罩,帽子;开展晨检做好体温检测记录,做好日常消毒记录,严格进货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材来源安全正规,严禁销售野生动物,严防食品中毒事件发生,从业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保持好经营场所卫生干净;

六、为维护全乡人民的健康安全,发现两次不按要求落实的商户勒令停业整顿。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