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3-5-/2021-0327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龙江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救灾 | 发布日期 | 2021-03-27 |
文号 | 浏览量 |
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火险等级较高,加之受上坟祭祀、旅游踏青和春耕生产等野外火源威胁,历来是火灾易发高发期,也是最容易引起扑火伤亡的危险期。为有效防控森林草原火灾,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禁火令规定以及各级党委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清明节”期间在全乡实行规定时间(4月3日至5日)上坟和按指定地点集中烧香烛纸冥制度,结合我乡实际,经乡人民政府认真研究,特制定“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防字当头、无火就是功、有火必是过”的责任意识,以不发生森林草原火灾为最高目标,扎实有效的开展防控工作,确保我乡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安全。
二、目标任务
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要把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当作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紧紧围绕“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和野外违规用火治理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逐级召开会议,把上级的安排部署落实到村组、各家各户,“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以熟食、鲜花祭坟祭祖,增岗设卡,增派人员,加大重点林区、入山道口检查登记工作力度,加大巡护检查,杜绝携带火种进入林区,杜绝上坟生火做饭、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不文明行为,严查严办野外违规用火案件,努力形成上坟“不敢烧、不能烧、不想烧”的社会氛围,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情火灾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组。组长由乡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领导担任,成员由乡指挥所成员单位领导和干部职工组成,实施防控督查工作。
四、防控原则和步骤
(一)防控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
和“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
(二)防控步骤:一是要建立健全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机构,确保人力、财力、物力得到有效保障。二是结合山情、林情、社情,制定针对性较强的防控方案。三是组织人员科学布防,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集中上坟及防控时间安排
集中上坟时间规定:上坟时间为2021年4月3日—5日。
防控时间安排:清明节前7天及后6天(2021年3月27日至4月11日)各指挥所结合辖区上坟情况按需适当延长。
五、防控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迅速掀起“文明祭奠”的宣传高潮。一是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清明节”期间,实行规定时间(4月3日至5日)上坟和指定地点集中烧香烛纸冥,广泛开展以移风易俗、保护环境、文明祭奠为主题的“文明祭祀”活动,教育引导干部群众破除陈规陋俗,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在全乡形成科学、健康、文明的新风尚。把“文明祭祀”活动转化为广大干部群众乐意接受的行为美德,把上级的这一安排和部署落实到村、组、农户、每一个干部群众;二是对照前一段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情况,认真梳理排查,没有落实到位的要逐一落实到位。发放、粘贴《致清明上坟人员的公开信》,安排村组、护林员逐户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清明节”期间以鲜花、熟食祭坟祭祖,林区林缘禁止生火做饭、烧香烧纸等一切野外用火。违者将按《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罚款950元,严惩不贷;三是将《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清明节文明祭奠的通告》进行广泛粘贴及宣传,及时印制《致清明上坟人员的公开信》逐户做好宣传动员,同时将公开信全面粘贴到重点林区每座坟头。四是切实抓好森林防火“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清明节前,每所学校要将森林防火当作一次作业来布置,采取小手拉大手的有效方法,使广大学生、家长、干部群众充分了解森林草原火灾的严重危害和防扑火安全知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五是各村要利用现有的小广播,编写广播讲话,加强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时时提醒村民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六是下达给护林员宣传任务,将《致上坟人员的公开信》发放到每户农户手中或粘贴到重点林区每座坟头。加强宣传,迅速掀起“文明祭奠”的宣传高潮;七是各成员单位要组织上好职工“防火一堂课”,教育督促本单位干部职工遵守“文明祭奠”的相关规定,管好自己、管好家人,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坚决杜绝公职人员违规用火,要将“党员、公职人员上坟用火或家庭成员上坟用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除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外,一律按照干管权限由纪委监委问责处理”的规定宣传落实到位。
(二)强化火源管控,堵死管住野外用火。一是要严密布控。
要充分利用《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应急指挥“一张图”》对林区草原坟山墓场进行“落图、上墙”和排查登记,因险设防、科学调配,有针对性地增岗设卡。对进山入林的车辆和人员严格落实“防火码”扫码登记、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暂扣火种和香烛纸冥,对确需烧香烛纸冥的,要在检查站卡指定集中焚烧地点、制作焚烧用具(如废旧铁皮汽油桶等)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监烧作业,坚决杜绝火源进山如林;二是要加强监测巡护。“清明节”期间,加强对护林员的管理,及时有效的发现违规用火并及时上报处理;三是加强重点人群管控。对特殊人群(“五种人”、未成年人和老人)再进一步落实,严防特殊人群失火事件;四是清明节(3月27日至4月11日)特别是双休日和假期,要在重点林区入山路口加强设卡布防执勤,各村(社区)自行组织设卡点,准备针对性较强的布标和宣传器材,努力打造严禁火种入山的强势氛围;选择集中烧香烧纸的安全地点,制作焚烧用具(如废旧铁皮汽油桶等),执勤人员要严格履行宣传、检查职责,暂扣火种,说服开导干部群众到指定地点烧香烧纸,严禁将香烛纸冥带入林区,以熟食、鲜花文明祭坟祭祖。
(三)做好扑火应急准备。各个扑火队要保持高度戒备,严阵以待,按照“属地管理”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及“在救灾过程中务必确保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的要求组织扑火救灾,坚决做到“扑火安全零伤亡、应急响应快速到位、火情统一归口上报、组织指挥深入靠前、扑救行动协同有序、火场清、守干净彻底”。
(四)强化值班、带班工作,快速处置森林草原火情。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要全面落实参谋和指挥中枢的作用,加强值、带班工作,全面履行24小时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员要熟悉业务,尽职尽责完成信息汇总、内业记录等工作,第一时间上报森林草原火情。同时,经常督促各村、护林员加强巡护防范,做到下情上报、上情下达,运转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