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3-5-/2018-1029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龙江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安全生产 | 发布日期 | 2018-10-29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认真贯彻落实《保山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保交安〔2018〕1 号)精神,深入推进全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真正落实乡交安办实体化,确保有专人牵头组织协调开展全乡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龙江乡交通安执法小分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队 长:彭光龙 龙江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队长:邵维方 龙江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队 员:饶枝华 龙江派出所副所长、交警中队长
卢正淼 龙江乡安监站站长
文恩福 龙江派出所民警
李加锦 龙江派出所民警
卢升连 龙江乡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王尚良 龙江乡农业技术推广站工作人员
杨光磊 龙江乡国土和村镇规划中心负责人
赵应刚 龙江乡综合执法工作人员
王从会 龙江乡综合执法工作人员
交通安全执法小分队下设办公室在龙江派出所交警中队,由饶枝华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业务及报送相关报表。
二、工作职责
执法小分队在每个街天开展1 次集中行动,重点清理整治占用道路、影响通行的摆摊设点问题,排查龙江乡道路隐患,查处劝导交通违法行为。
三、工作要求
执法小分队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每季度末月25 日填报《龙江乡交安办工作开展情况登记表》向县交警大队报送,表格不足以反映工作情况的,请附文字说明,乡交安办将根据执法小分队工作开展情况,采取深入实地检查、电话联系等方法进行督导检查,发现弄虚作假、滥竽充数等情况的将给予督察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