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3-5-/2020-1207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龙江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公共文化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0-1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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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执行《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和《龙陵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广播电视台站和网络设施安全检查的通知》及有关通知精神,县将我乡对辖区内广播电视台站和广播电视网络设施安全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龙江乡地处龙陵县城北部,距县城52公里,东南两面与镇安镇接壤,西与龙山镇香柏河相毗邻,北与腾冲县团田乡、五合乡隔江相望,全乡国土面积207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达62.8%。境内最高海拔2421.7米,最低海拔1100米。
全乡总面积207平方公里,辖15个村委会,184个村民小组。2017年底有9178余户31338余人,有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6700多套、有线电视800套、10瓦调频广播发射一套,广播电视覆盖率达98﹪以上。
二、工作情况
为保障我乡广播电视安全,严格按照《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规范广播电台播出秩序,连日来,龙江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联合相关部门对我乡广播电视信号进行内容鉴定及排查,取得了初步成效。
据详细排查,没有发现广播电视台站和广播电视网络设施存在异常情况在各村组农户范围内,没有发现不法分子在建筑房顶设置无人值守的广播频段无线发射设备,没有发现违法占用未经批准的广播频率播出涉黄、涉性、药品等违规广告,我乡无线电波传输通道没有影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常性对辖区内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进行检查,特别是上级党委政府举行各种大型会议和各种节假日要对15个村(社区)的安全播出进行跟踪调查。按照此次专项行动的取得的经验,密切配合好公安、无线电管理等部门,围绕确定的打击治理重点开展联合打击。积极探索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共同防治异常信号和人为破坏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分工作协作、共同打击、综合防治。一手抓打击治理,一手抓宣传防范,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主要媒体,通过开设宣传栏、知识窗向社会广泛宣传“黑广播”的现实危害性、打击的必要性,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形成群防群治力量,使我乡广播电视能够正常安全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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