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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3-5-/2018-1230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龙江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农房抗震改造 发布日期 2018-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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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城乡建设(含住房)
2018年龙江乡危房改造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根据(龙住建发〔2018〕109号)文件,关于印发《龙陵县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县住建局的指导、帮助下,通过乡、村、组干部及项目涉及群众的共同努力,2018年12月底,全乡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已全部完工,由乡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逐户进行了乡级验收。经乡级检查验收,农村民居危房改造工程建设项目达到《云南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技术导则(试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的有关要求,达到验收标准。现将工程项目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程建设完成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龙陵县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龙住建发〔2018〕109号)文件要求,龙江乡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290户,其中建档立卡134户,低保户21户,分散供养6户,贫困残疾9户,一般贫困户120户。中央、省级、县级补助项目资金516.2万元。其中:拆除重建158户,修缮加固132户,(2.6万元66户,3.0万元1户,2.5万元1户,1.9万元61户,2.0万元19户,1.5万元72户,1.2万元22户,1.0万元48户)。龙江乡严格按照上级对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建设要求,组织工程项目的实施,截止2018年12月底,全乡危房改造工程建设已全部完成。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任务重、责任大,为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了龙江乡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长担任、副组长由乡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单位人员组成,并明确专人负责工程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同时,村也成立了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施工及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健全了乡、村工程项目建联动机制,形成了工程项目建设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有专人管的工作格局。同时,乡政府对工程项目建设提出要求,要按照省、市、县关于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的规定,深入群众,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真正把好事办好、办实,把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办成一件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二)加大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为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和参与,我乡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一是乡、村干部利用召开现场会、广播、张贴标语等形式和到村民小组开展其他工作之机,大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的作用和意义。

(三)制定方案,严格技术规范

一是根据农户的申请情况,认真开展入户调查工作,掌握好一户一档,根据危房改造的相关要求,使群众明白项目建设内容和要求,同时,对各农户建设方案和补助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与农户签订协议书。二是明确技术指导人员,加强技术指导。为切实加强对工程技术质量的监督,由乡、村领导实行分片现场技术指导,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全程跟踪,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地方及时指出,及时更正,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确保“民心工程”不变成“伤心工程”、“豆腐渣工程”;三是强化安全生产的监管。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检查工作,项目建设中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四)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根据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单独建账,封闭运行,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兑付到农户。根据上级对拆除重建的资金补助标准,经工作人员对账户信息签字核实认可张榜公示后,通过“一折通”由信用社代发,将补助资金兑付到项目实施群众。

(五)加强痕迹管理工作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认真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样表)、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录入和《建设协议书》等资料收集,使各种资料齐全完备,制定表册,统一建档立案。为我乡今后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积累了经验。

三、项目实施效益

一是社会效益。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实施,使我乡直接受益的290户解决了住房问题,而且抗击地震的安全稳定性有了较大的提高,大大改善了农户的住房安全条件,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二是经济效益。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实施,除上级补助资金外,带动了我乡经济建设,为我乡固定资产投资和涉及的相关行业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三是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项目的实施,使群众深切到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激发了群众建设家园的热情和发展产业的积极性,增强了农村党组织的凝聚力。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