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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3-5-/2019-073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龙江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农房抗震改造 发布日期 2019-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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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城乡建设(含住房)
龙江乡2019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乡2019年度危房改造工作,根据省、市、县要求,特制定2019年乡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新型城镇化与美好乡村建设协调推进的要求,为加快推进乡危房改造,加强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努力建设规划有序、居住安全、乡容整洁、环境优美的美好乡村。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三最两就”原则。“三最”即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C、D级危房)、经济最贫困农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因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两就”即采取就地、就近重建、加固改造农房。

三、目标任务、改造对象、补助标准和方式、改造方式

(一)目标任务。全面完成21户、94人、危房改造计划任务。其中建档立卡户2户、8人,一般贫困户19户、86人。

(二)改造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优先解决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农村困难家庭的居住安全问题。

(三)补助标准和方式。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资金。危改户具体标准分为:四类对象C级修缮加固均1.9万元;D级修缮加固2.2万元;D级拆除重建2.6万元;政府兜底修缮加固2.5万元、拆除重建3万元。一般户、修缮加固1万元、拆除重建1.5万元。

补助方式按照《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通过财政涉农补助资金“一卡通”发放到户,实行社会化发放。

(四)改造方式

1.修缮加固。拟改造农村危房局部危险即属C、D级危房的应修缮加固,由农户自行修缮加固,自行加固确有困难的,可以提出申请,由村委会帮助协调施工队伍。

2.重建。拟改造农村危房整栋房屋属D级危房的应拆除重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

3.政府兜底。乡人民政府及村委会共同协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四、改造要求

(一)科学制定实施方案

1.细化工作方案。各村委会要根据县实施方案及乡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农村危房改造一户一策方案,落实到农户。

2.加强规划引导。农村危房改造户数比较集中的村庄,必须编制村庄规划,以统筹集合道路、供水、沼气、环保、改厕、土地整理、扶贫开发和农村清洁工程等建设项目,提高农村危房改造水平,促进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3.提升改造水平。危房改造要根据农民实际需求,结合当地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建筑风格科学地编制农村危房改造设计方案,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和抗震等级,达到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安全经济的要求。

(二)严格把关审批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出书面申请、申报材料提交村委会。

2.村级初审。村委会负责接受危改户的申请并初审,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并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到乡人民政府。

3.乡级审核。乡人民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组织人员上门对房屋状况进行现场勘察。经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报送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4.县级审批。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在接到乡政府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汇总表后,进行统一复核审批。经审批后,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范围。

(三)加强危房改造管理

1、严格把握改造对象。

各村委会要优先改造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因残疾人家庭,以及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农户房屋,且对一户两宅的只给予改造一幢主住房。在确定改造对象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审核、县级审批,同时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各村委会政府要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

2、严格控制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和总造价。“4类重点对象”级危房拆除重建后的新房面积原则上1至3人控制在40-60平方米,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低于13平方米。考虑到将来的发展需求,有的新建房屋可按两层进行设计,先建一层,待农户增收致富再自筹资金加层扩建。

3、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要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施工要加强监管,对检查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

4、加强工程验收。年度改造任务结束后,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将协同县级相关部门将及时组织验收,验收情况将作为后续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安排的依据。

(四)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按照有关规定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帐核算,专款专用,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

(五)建立健全档案、信息管理

1.完善农户档案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农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建立健全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录入系统。录入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改造后的农户住房产权为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

2.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农村危房改造严格实行逢日报制度,倒排工期表,各村于每月10、20、30日以前上报工作进度等情况。

五、实施步骤

(一)排查摸底阶段。各村委会要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对农村危房改造申请户的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进行评估,于7月30日前确定建房对象登记造册,确认改造方式,于8月15日前建立一户一策台帐。

(二)组织实施阶段。各村委会要摸清拆除重建、新建的危房数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危房鉴定和补助对象确定工作完成后,要迅速组织施工建设,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2019年12月31日前拆除重建完成。

(三)检查验收阶段。各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完成后,由乡政府先行组织对新建、修缮加固住房进行初步检查验收。12月31日前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将协同县级相关部门对新建、修缮加固房屋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由乡长为组长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负责对农村危房改造的领导、监督、指挥和协调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农改办。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委会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相关工作人员为具体经办人。要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倒排工期,确保按时按量完成任务。

(三)密切部门配合。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重要的民生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时间紧,工作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搞好政策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四)加大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积极性,促进此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此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