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3-5/20240102-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龙江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社会保险 | 发布日期 | 2024-01-02 |
文号 | 浏览量 |
2024年居民普通门诊报销有哪些变化?
1.取消普通门诊每月累计支付限额70元的规定,年度支付限额提高至400元。
2.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费用,县域内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支付比例为50%,县域内二级及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支付比例为25%。
2024年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报销政策有哪些变化?
1.一个自然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累计调整为10000元。
2.大病保险调整为4段保障,普通参保人员自付政策范围内医疗费(含意外伤害住院、重大疾病住院、特殊疾病门诊患者自付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累计超过10000元的,进入大病保险分段报销:10000元以上至 30000元(含30000 元)的,大病保险报销60%;30000元以上至50000元(含50000元),大病保险报销65%;50000元以上至80000元(含80000元)的,大病保险报销70%;80000元以上的,大病保险报销 80%。
城乡居民门诊待遇和大病保险调整政策
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