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3-5-/2022-0317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龙江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就业 | 发布日期 | 2022-03-17 |
文号 | 浏览量 |
(一)申请人(含合伙创业的股东)在提出借款申请时,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含编内编外人员)、国有企业就业(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除外),且不属于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二)个人及配偶、担保人银行征信记录好;
(三)申请人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四)有实体经营店,并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不受户籍、行业限制);
(五)申请者为女性,年龄18岁—52岁之间;
(六)原享受过创业贷款且已还清贷款的创业人员,信誉良好者可以再次申请贷款,夫妻双方累计享受政策不超过3次。
创业贷款类型、贷款期限、申请额度、贷款利息及还款方式
(一)贷款类型:“创业担保贷款”和“贷免扶补贷款”两种;
(二)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三)申请额度:不超过20万元;
(四)贷款利息: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贷免扶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例如:2021年贷款人承担的利息为2.3%,国家财政贴息4%。2022年的年利率待政策文件下发后确定。
(五)还款方式:
1.“贷免扶补”分3次偿还全部本金。即:贷款合同签订的第12个月偿还本金10%,贷款合同签订的第24个月偿还本金20%,贷款合同签订的第36个月偿还本金70 %。借款人与承贷金融机构协商一致后,可按贷款合同约定提前还款。
2.创业担保贷款,到期一次性还清全部贷款本金,或由借款人与担保机构、经办银行约定分期还款。
3.两种贷款的利息还款方式均为按季度还息。
特别提醒
1.“贷免扶补”不需要担保人;
2.创业担保贷款担保人条件为:
(1)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2)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合同制工作人员;
(3)辖区内电力、烟草、银行等国有企业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
(4)辖区内各村(社区)“两委”人员;
(5)辖区内经营稳定的民营企业中参加着职工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
(6)辖区内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个体工商户法人及私营企业法人;
(7)其他个人能够证明自己具有稳定收入且具备代偿能力的人员。
报名流程
请申请人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就业创业证(或失业证)、租房合同复印件(或经营场地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离婚证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到各村(社区)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