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2-7-04_A/2017-1023005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镇安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府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7-09-16 |
文号 | 浏览量 | 37 |
2016年,镇安镇严格按照新《预算法》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规定,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2014末,县财政、审计、发改等部门按照审计署统一口径对2014年末地方政府存量债务进行了清理甄别,经审计部门逐笔审计认定、多部门协同分类核实,核定2014年镇安镇政府债务限额为533.52万元。2016年年初镇安镇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504万元,当年落实核销债务、项目资金冲销债务307.97万元, 2016年镇安镇地方政府债务期末余额为196.0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