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2-7-04_A/2017-0916004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镇安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府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7-09-16 |
文号 | 浏览量 |
——2017年9月6日在镇安镇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镇安镇财政所所长:赵家杰
各位代表:
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镇安镇2016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查。
一、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在镇党委的领导和镇人大的监督下,在县财政局的关心和指导下,财税部门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提出的发展思路,紧扣财税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按照“推动项目壮财源、加强征管增收入、调整结构保重点、狠抓改革促规范”的思路,认真执行财政预算及国家财政收支政策,努力克服企业关停、支柱产业压缩和“营改增”税收政策执行带来的不利影响,突出“管理、监督、改革”三个重点,着力做好“生财、聚财、用财”三篇文章,千方百计挖潜控支,积极推进财政改革,沉着应对严峻的财政形势,着力强化财政监督,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圆满完成了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财政收支任务。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全年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1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110万元的104.7%,完成县下达考核数1050万元的110.67%,同比增112万元,增10.67%。具体情况为:增值税1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27%,同比增104万元;营业税652万元,完成123.02%,增117万元;资源税51万元,完成25.5%,减73万元;房产税24万元,完成120%,减11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2万元,完成120%,减3万元;烟叶税228万元,完成95%,减22万元。
(二)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情况
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28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2166万元的132.8%,同比增44万元,增1.5%。支出的具体分类情况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8万元;国防支出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万元;教育支出4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6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701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17万元。
(三)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6年镇安镇财政收入累计完成31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116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81万元;财政支出总计31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2877万元,基金支出46万元,上解支出16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2万元;当年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二、2016年度镇安镇财政工作重点
根据镇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2016年财政工作目标,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经济发展和财政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在财政收支矛盾日益加剧不利形势下,立足镇情,通过开源和节流两个手段,强化预算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统一的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制度,保障了支出重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地完成了2016年的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一)发挥财政职能,助推经济发展。一是坚持走“产业脱贫”之路。安排68万元用于烤烟、甘蔗、黄山羊、中草药及建档立卡户产业扶持等农业发展扶持资金,全力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提质增效方式转变,不断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促使财政、农民两增收。二是大力支持项目建设。抓住国家和省、市出台的支持地方发展的政策机遇,安排78万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扎实做好项目可研、申报和储备,安排122万元用于三岔路移民搬迁点、农村道路、农村水利建设,这些资金的使用,不仅保证了重大项目顺利实施,还强化了全镇基础设施建设,形成新的经济增长。三是做好服务拓财源。安排14万元用于征地和项目建设服务经费,保证了项目建设的快速推进和完工,确保税收及时足额入库。四是加强资金优化。在确保“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的基础上,加大对“三农”、教育、卫生、公共安全等社会事业的投入力度。2016年全镇农林水事务支出1701万元,占公共预算支出的59.1%,教育支出49万元,这些资金的支出,加快了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了农民增收、财政增长和全镇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有效的改善了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二)抓牢收入征管,做大财政“蛋糕”。一是加强税收征管。及时分解收入任务,落实税收征管责任,抓实税源分析,形成责任到人、压力传递、督查有力、时序倒逼的工作推进体系,圆满完成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任务。二是健全完善“协税护税、综合治税”机制。优化整合征管资源,强化部门协作,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镇协税护税网络,有效保障税收征管工作的有力开展。三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力度。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强化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四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抓住国家和省、市出台的支持地方发展的政策机遇,积极争取和协助争取上级财专项政资金共1170万元,政府性基金46万元。
(三)推进财政改革,提升管理水平。一是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强化年初预算和预算调整的执行,建立预算执行动态台账,做到“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并严格新增支出项目的审批管理,切实增强预算约束力。二是财政管理改革深入推进。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将财政预算资金全部纳入集中收付改革范围,全面推行财政“一体化”管理模式,严格实行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管理方式,确保各项财政预算收支情况清晰明了;全面推进和使用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信息系统,保证各类非预算资金的收支始终在财政监管范围内。三是全面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做好财政预决算报告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增强政府预算透明度,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加大监管力度,保障资金安全。一是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财务制度和其他相关规定,严格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各项规定,严格审查资金支付凭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确保了“三公”经费支出“零增长”的目标要求;二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项目资金实行财政专户、专账核算,加强事前审查、事中巡查、事后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资金按项目批复内容使用。三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2016年完成预算资金工程项目公开招投标6批次,采购资金1074万元,节约资金26.8万元,节约率2.5%。四是严格资金支付管理。项目资金严格按进度拨款;资金支付证明材料不规范、手续不完整、资料不齐全的一律不支付;严格执行资金直达个人或单位账户,减化支付环节,杜绝现金支付。五是加大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培训,确保财务收支核算规范化。
在增收、控支双重因素共同作用下,镇安镇做好清醒的认识和充分的思想准备。同时也要看到,镇安镇财政发展也具有很多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财政部门更要继续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促发展、培财源,调结构、增实力,保重点、惠民生,重创新、要效益”这条主线,高站位、高标准,有创新、有突破性的安排并谋划明年的各项财政工作,努力实现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生态镇安、幸福镇安、平安镇安、和谐镇安做出新贡献。
2016年,镇安镇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财政部门自觉接受镇人大监督,虚心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引,团结一心,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2016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镇安镇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附件:镇安镇2016年财政决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