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6-3-30/2017-0901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龙新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乡村振兴 | 发布日期 | 2017-09-01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乡镇(街道)扶贫工作机构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云编办〔2017〕125号)和《龙陵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乡镇扶贫工作机构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龙机编发〔2017〕3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扶贫工作队伍建设,打通脱贫攻坚工作的“关键一环”,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龙新乡扶贫开发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龙新乡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的扶贫工作职责划出,单独设立扶贫机构,名称为“龙新乡扶贫开发办公室”。
二、龙新乡扶贫开发办公室由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杨苏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由郑宇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并负责处理日常办公室事务。
三、龙新乡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原乡经济发展办承担的扶贫工作职责,牵头贯彻落实各级扶贫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实施龙新乡脱贫攻坚工作。
中共龙新乡委
龙新乡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