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6-3-/2022-0105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龙新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日期 | 2022-01-05 |
文号 | 浏览量 |
亲爱的朋友们:
2022年元旦将至,龙陵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醒您:在欢庆佳节的同时,注意饮食安全,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科学饮食消费,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一、加强疫情防控。根据《龙陵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龙应疫发〔2021〕26号文件,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提倡“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严管严控红白喜事和“杀猪客”等农村集体聚餐活动,所有红白喜事的操办须严格执行事前申报备案管理登记,凡未申报备案登记的,一律不得操办。农村集体聚餐要做到五要五不。做到五要:要先到村委会报备登记,采购食品要索证索票,加工场所和周边环境要卫生,食物存放要做到措施齐全(适宜温度、隔地离墙,防尘防蝇防鼠),宴席菜品要留样。做到五不:不采购过期变质、“三无”食品及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和原料;不加工制作(食用)野生菌(冻品、干制品)、发芽土豆、四季豆等容易引发食物中毒的食品;不加工使用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有毒有害的食品原料和病死毒死禽畜肉及鱼类;不提供冷荤凉菜等高风险菜品;不使用散装白酒及其他来历不明的酒水,确保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控制规模,组织做好扫码、测温、戴口罩和场所通风消毒等防护措施。
二、正确选购和食用冷链食品。尽量不购买进口冷链食品和网购冷链食品,提倡购买国内冷链食品。若需购买,请到正规超市或证照齐全的市场销售点选购,不购买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不购买不能提供“五证一码”(即:海关报关单,预防性消毒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出库证明,“云智溯”商品溯源码)的进口冷链食品。选购冷链食品前一要查看经营者的资质,二要查看冷链食品的来源渠道,三要注意个人防护,规范戴好口罩、手套,尽量避免用手直接触碰冷链食品,处理完冷链食品要及时洗手、消毒。食用冷链肉食要充分加热、确保烧熟煮透,不生食冷链肉食。
三、冬季进补防范意外中毒。要革除食用乌头、附子等毒性中药材进补的习惯。草乌、附子等是毒性极强的中药材,不是食品,不能加工食用。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绝不要煮食乌头、附子等毒性中药材。要自觉做到不参与、不邀约、不聚众煮食乌头、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并禁止饮用以此类药材自行泡制的药酒,发现亲朋好友煮食或饮用时一定要坚决劝阻。
四、选购白酒要通过合法渠道购买。广大人民群众要通过合法渠道购买白酒。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预包装酒时,要查看标签内容是否齐全,并索取票据;不要购买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的散装白酒;不要购买和饮用私自勾兑、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家庭自酿酒严禁对外出售;白酒生产经营者严禁购买、贮存和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非食品原料。
五、在外就餐,要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餐饮服务单位(持有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摊贩备案卡》的餐饮服务单位)。
六、食用食物后,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中毒症状,应立即拨打120,及时就诊。同时在等待救治过程中,迅速采取大量饮用温开水或者淡盐水,用汤勺柄、筷子、手指等刺激喉部的方法进行催吐,吐后饮用适量糖盐水,防止脱水导致休克。尽量保留中毒发生前可疑食物样品、个人呕吐及排泄物,以备专业机构检验后供临床救治参考。
七、市场监管部门要针对节日消费特点,以辖区商业聚集区、餐饮集中消费场所为重点区域,以承接大型宴席的饭店、农贸市场、年货街等为重点场所,以肉制品、水产品、冷链食品、酒类、糕点等产品为重点品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规范食品加工经营行为。教体部门要牵头做好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宣传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领域敏感热点信息的监测分析和舆论引导。卫生健康部门要做好急救药品、设备、医务人员储备,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做足准备。
温馨提示:
节日期间,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强食品安全巡查,消费者若发现食品安全、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或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情况,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我们将第一时间核查处置,坚决维护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和消费权益。
龙陵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