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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86-3/20240424-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龙新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救灾 发布日期 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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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减灾救济
龙新乡2024年第一季度省级冬春救助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冬春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资环〔2024〕40号)和《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冬春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4〕44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此方案。

一、该冬春救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2023年11月至2024年第一季度因灾导致生活困难群众口粮、饮水、衣被、医疗等基本生活救助,重点解决和保障因旱灾导致生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严格按照资金救助发放要求,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进行发放,做到“专款专用、封闭运行”,杜绝截留、滞拨、挤占、挪用和私分冒领等问题发生,及时将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

三、乡综合执法中心要对冬春救助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和发放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在民主评议基础上进行分配发放必须实行张榜公布程序,严禁平均发放,同时要组织相关人员到各村(组)跟踪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要立即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严禁将冬春救助补助资金与灾害无关的救助发放,杜绝冬春救助补助资金与临时救助混用。

五、各村要认真做好冬春救助补助资金的管理,按照“有方案、有标准、有程序、有台账”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做好资金发放工作,原则上于5月底前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

六、资金发放结束,将分配方案、会议记录、公示照片、审批表等痕迹材料上报乡综合执法中心。




龙新乡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4日      


附件1:

2024年第一季度省级冬春救助补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金额(元)

备注

1

黑山村

5000


2

菜子地村

5000


合计


10000


附件2:

2024年第一季度省级冬春救助补助资金花名册

序号

乡镇

村民小组

姓名

救助原因

需救助人口

1

龙新乡

黑山村

黑山村六组

杨金招

因2024年干旱导致麦子受灾3亩,造成经济损失1500元。

4

2

龙新乡

黑山村

黑山村上七组

番艳芹

因2024年干旱导致麦子受灾3亩,造成经济损失1500元。

6

3

龙新乡

黑山村

黑山村上二组

陈兴富

因2024年干旱导致麦子受灾4亩,造成经济损失2000元。

7

4

龙新乡

菜子地村

河头组

杨荣万

因干旱导致麦子受灾4亩,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

6

5

龙新乡

菜子地村

酸一组

杨大书

因干旱导致草果受灾2亩,造成经济损失1500元

7

6

龙新乡

菜子地村

红木场组

朱有维

因干旱导致麦子受灾2亩,造成经济损失500元。

3

7

龙新乡

菜子地村

曹家组

曹洪润

因干旱导致草果受灾5亩,造成经济损失2000元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