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6-3-/2020-062901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龙新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安全生产 | 发布日期 | 2020-06-29 |
文号 | 浏览量 |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整治,补齐涉爆粉尘贮存、处置,洁净型煤使用和渣土、垃圾、污水,桥隧施工等环节监管漏洞和短板,落实安全措施,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内容和措施
(一)开展粉尘涉爆安全专项整治
1.进一步排查涉爆粉尘企业底数和安全状况,督促企业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以粉尘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企业为重点,聚焦除尘系统防爆、防范点燃源措施、粉尘清理处置等重点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粉尘爆炸重特大事故发生。(责任单位:乡综合执法中心)
2.切实汲取近年来粉尘爆炸事故教训,加强粉尘涉爆企业除尘环保项目源头把关,严格安全评估和审核验收,确保粉尘收集、输送、贮存等环节的环保设施设备符合粉尘防爆安全标准要求。(责任单位:乡综合执法中心)
3.按照“摸清底数、突出重点、淘汰落后、综合治理”的原则,深入开展尘肺病易发高发行业领域的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督促用人单位落实粉尘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实现治理目标。(责任单位:龙新卫生院)
(二)加强洁净型煤推广使用过程等农村生产生活中安全风险防控
有关部门进村入户排查洁净型煤炉具密封不严、积灰堵塞、排气不畅、私自加盖密封盖等问题隐患,积极推广使用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报警仪等安全装置,严防中毒事故发生。做好农村生产生活用窖、池的管理,摸清底数,指导用户进行风险隐患识别,排除安全风险,规范使用。(责任单位:乡综合执法中心)
(三)开展渣土和垃圾填埋、污水处理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1.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事故隐患,建立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常态化监测机制,对垃圾(含渣土)堆体稳定性、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应急预案可靠性等进行评估,取缔非法渣土场。(责任单位:乡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
2.指导地方有关部门对轻工、纺织行业企业污水罐等环保设施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摸清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安全现状,重点排查整治污水罐等环保设施的规划、选址、设计、建造、使用、报废等各环节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污水罐坍塌等安全风险及影响范围。规范污水处理设施的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做好风险识别和有限空间的分级管控。(责任单位:乡综合执法中心)
(四)持续开展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在房屋、集镇、铁路、公路、水利水电、通讯等建设工程领域,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效遏制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无证上岗等问题。聚焦桥梁隧道、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地下暗挖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强化执法检查,督促建设单位等工程建设各方参建主体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施工现场各环节危险源的管控,及时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牵头单位:乡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责任单位:乡综合服务中心、龙新市场监管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