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6-3-/2020-0629010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龙新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安全生产 | 发布日期 | 2020-06-29 |
文号 | 浏览量 |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整治,建立形成覆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危险废物处置企业规划布局规范合理;偷存偷排偷放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企业产生的属性不明固体废物鉴别鉴定率100%,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率100%,实现危险废物等管控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一是督促相关单位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分区贮存,在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34330—2017)系列标准进行鉴别,并根据鉴别结果严格落实贮存安全防范措施。危险废物在运输环节,严格按照危险货物管理的有关法规标准执行。二是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设施、自行利用处置设施或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方式等有关资料和信息;危险废物贮存不得超过一年,严禁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三是重点对辖区内化工园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单位及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照企业申报材料,检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严厉打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处置安全。(牵头单位: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责任单位:乡综合执法中心、龙新派出所、乡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一是加强危险废物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同时,纳入信用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电子运单制度,督促危险废物产生、运输、接收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定,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三是建立多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强化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牵头单位:乡农业服务中心;责任单位:乡综合执法中心、龙新派出所、乡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根据危险废物产生的类别、数量,合理规划布点处置企业或企业自行利用处置等多种方式,加快区域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严防因处置不及时造成的安全风险。加快高危险等级危险废物综合处置技术装备研发。(牵头单位: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责任单位:乡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开展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针对近年来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企业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全面摸排,建立台账。督促企业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展安全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形成问题清单,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对评估和治理结果的监督检查,对不落实相关评估要求和防范措施的,严肃依法查处。(牵头单位: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责任单位:乡综合执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