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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86-3-/2020-0629007 发布机构 龙陵县龙新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安全生产 发布日期 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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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安全生产监管
龙新乡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巩固2018年以来全乡开展的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成果,通过三年整治,从源头准入、监管执法、基层基础、应急救援等环节进一步补齐各环节各领域安全监管短板,进一步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范”(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运输事故持续减少,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的目标,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健全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

1.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场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车辆技术管理制度,确保车辆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条件。充分利用网络技术,严格落实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健全市场退出机制,依法依规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退出道路运输市场。(责任单位:乡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

2.构建共建共治体系。统一县、乡、村三级道路交通安全议事协调机构,整合部门行业资源,凝聚交通治理合力。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及时消除隐患漏洞。全面推广农村公路“路长制”,强化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运营和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全面实行道路交通安全“片长”“路长”挂钩联系责任制,进一步压实道路交通安全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牵头单位:乡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责任单位:龙新派出所)

3.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完善道路运输领域“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及时将道路运输领域“红黑名单”推送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奖惩。(牵头单位:乡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责任单位:龙新派出所)

4.完善事故调查制度。严肃事故调查,加强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督促整改隐患、堵塞漏洞,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及其主要责任人、相关责任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管理责任。深化事故调查报告联合审核和生产安全事故约谈工作,乡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对较大以上道路运输事故开展深度调查。(牵头单位:乡综合执法中心;责任单位:龙新派出所、乡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构建快速救援救治机制。完善道路运输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救援体系,降低生态环境损害,科学及时处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落实道路清障救援保障措施,降低“二次事故”风险。建立健全公安交管、交通运输、卫生健康、消防救援部门及保险企业共同参与的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事故应急协调,完善救援救治保障,提升协作救援能力,减少事故伤员致死致残。(牵头单位:乡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责任单位:龙新派出所、卫生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建立警医合作长效机制。合理布设道路沿线交通事故救援点,综合确定专业救治医院特别是颅脑、心肺、肝脾损伤救治专业医院,建立重伤救治医疗专家库,实施快速精准有效救治,提高重伤员救治成功率。加强交通事故救援“绿色通道”建设,切实保障应急救援、医疗救护等车辆优先通行权。(牵头单位:龙新卫生院;责任单位:龙新派出所、乡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

(二)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

1.严格客货车生产销售监管。加强客货车产品生产准入、一致性监管,严格查处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车型。严禁擅自改装机动车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制度,对客货运输车辆产品与国家标准、公告不符的,责令企业立即整改,整改后仍不能符合要求的,依法予以处罚并撤销相关产品公告。畅通运输企业对道路运输车辆产品质量缺陷的反馈处理渠道。责任单位:龙新市场监管所)

2.组织开展隐患车辆专项整治。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货车、专用车生产企业、车辆维修企业和擅自开展车辆维修的配件经销商等非法改装站点。加大对货车非法改装企业的打击力度,到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部署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稳步推进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推动不具备限速功能的客运车辆退出道路运输运输市场,推进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完成视频防碰撞安全运行系统安装。(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责任单位:乡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龙新派出所、龙新市场监管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客货车安全水平。逐步提高客货车技术标准,督促生产企业改进车辆安全设计,增设客运车辆限速警示标志,提高重载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增强车辆高速行驶稳定性、抗倾覆性能;调整道路运输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安全阀和卸料管的焊接部位,提高罐体防撞、防漏性能。(牵头单位:乡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

4.鼓励在用客车参照国家标准安装前轮爆胎应急装置。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室隔离设施,划设乘客安全警戒线,张贴警示标识标语,严防乘客抢夺方向盘、干扰驾驶人安全驾驶。(牵头单位:乡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

5.强化市场准入管理。严把新进入运输市场车辆安全关口,严禁为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车辆办理检验、登记和道路运输证。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鼓励“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建立部门间客车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客车行驶证使用性质与道路运输经营资质信息比对核查,对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办理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先取得相应的道路经营许可。个人不得办理大型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登记。(牵头单位:乡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责任单位:龙新派出所、龙新市场监管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强在用客车使用性质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在用大中型客车(不含公交车辆)定期开展车辆使用性质和营运性质的比对。对存量大中型客车行驶证登记为营运类但未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实施重点监管,限期变更登记使用性质,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依法责令停止经营、从严处罚。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依法办理注销手续。(牵头单位:龙新派出所;责任单位:乡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

7.加强市场流通环节的关键零部件质量抽查。重点整治影响车辆运行安全的制动、转向、轮胎等零部件总成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问题。对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应当公开曝光,并及时启动缺陷产品召回。(责任单位:龙新市场监管所)

8.加快淘汰隐患问题车辆。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对使用时间距报废年限1年以内的大客车,不允许改变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督促客运企业及时报废淘汰老旧客车,加快淘汰报废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到2022年底前,57座以上大客车和卧铺客车全部退出道路运输客运市场。(责任单位:龙新派出所、乡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

1.完善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实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制度。(责任单位:乡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

2.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严格处罚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突出的驾驶人,经营者应当及时依法解聘。加快网约车合规化进程,严厉查处不符合条件车辆和人员的非法经营行为,严禁平台公司向未取得资质的车辆和人员提供运输服务信息。(责任单位:龙新派出所、乡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大宣传曝光力度,不断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强化“两客一危一货”等道路运输重点从业人员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组织文明交通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创建评选活动,组织开展节假日和重点人员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提示,充分运用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定期开展“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身禁驾人员”五大曝光行动。(责任单位:龙新派出所、乡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大运输企业事故隐患清理力度

1.推动企业规范经营。鼓励客运企业规模化、公司化经营,积极培育集约化、网络化经营的货运龙头企业,不得为个人核发大中型客车营运许可。加强企业注册登记管理,做好道路客运企业注册登记和许可审批的衔接,严格履行“双告知”职责,建立部门间客运企业营业执照和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办理情况定期通报反馈机制。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管理服务,强化网约车平台企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执行制度并报送安全事故报告,督促网络平台企业依法、安全、规范经营。(牵头单位:乡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责任单位:龙新派出所、龙新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健全事故隐患治理机制。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防控制度,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深入推进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施设备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督促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牵头单位:乡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责任单位:龙新派出所)

(五)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

3.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建立源头治超信息监管系统,推动矿山、水泥、砂石“三类企业”和大型物流园区、大宗物品集散地安装出口称重设施并联网运行,严禁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出场。加快推进治超站称重设施联网,落实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称重和违法超限超载禁入措施;对农村公路的乡道、村道根据设置要求,实行限高限宽措施,有效遏制农村公路的超限超载行为。严查超限超载违法,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加强超限超载车辆及其处罚信息共享,切实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对违法货车及驾驶人、货运企业和源头装载企业实施处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的纳入失信当事人名单进行联合惩戒。(牵头单位:乡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责任单位:龙新派出所、龙新自然资源所、乡综合服务中心、龙新市场监管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严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监督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切实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积极推动构建“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信息化支撑、全链条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防控体系,加快提升行业综合治理能力。(牵头单位:乡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责任单位:龙新派出所、乡综合执法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监管。严格按照《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引导农村客运经营者更新乡村公路营运客车推荐车型,引导农民群众乘坐合规客运车辆。推动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提升动态管理水平。加强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安全监管,禁止使用有乘客站立区的公交车辆。清理整治农村地区变型拖拉机,严格加强日常监管。(牵头单位:乡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责任单位:龙新派出所、乡综合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净化道路运输秩序

1.严查突出交通违法。每年开展集中整治、周末夜查、区域联动等,保持道路交通秩序严查严管态势。认真分析国省道、农村公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和肇事肇祸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分类指导,组织开展针对性整治,加大执法管控力度,依法从严查处客货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等突出违法行为。(责任单位:龙新派出所)

2.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统筹联动、依法监管、综合治理的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长效工作机制,将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与平安创建紧密结合起来,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建立整治联席会议制度,研判形势,制定措施,部署任务。组成不低于20人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执法队伍,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对涉嫌妨碍执法、寻衅滋事、扰乱市场秩序的嫌疑人由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派出所要对非法经营发布信息的QQ群、微信群的群主实行告诫约谈,并限期删除相关信息和解散相关QQ群、微信群,对拒不删除和解散的实施封停;对规模化、团伙化甚至涉嫌具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经营团伙,由属地政府、扫黑办等部门及时甄别,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建立举报奖励机制,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对举报者进行适当奖励,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财政部门加强经费保障,交通执法部门严格执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对返还的罚没收入要纳入工作经费,用于保证打击非法营运工作的持续开展。(牵头单位:乡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责任单位:龙新派出所、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乡财政所、龙新市场监管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完善道路安全防护设施

1.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风险隐患。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在完成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数的乡道及以上等级公路事故隐患治理基础上,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整治。鼓励双向四车道及以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根据公路功能设置中央隔离设施,深入开展干线公路灾害防治。根据事故调查情况加强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整治,事故多发位置的防护设施在修复时,其防护能力应予以加强。(牵头单位:乡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责任单位:龙新派出所)

2.推进农村道路设施建设。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2022年全部完成。根据乡道、村道设计标准科学设置限载标志。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结合交通安全实际和事故情况在国省道交叉路口安装照明设施,对支路上主路的上坡路段进行治理,具备条件的国省道穿乡过镇路段根据交通状况增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隔离设施。持续清理整治“马路市场”和国省道沿线集镇村庄违规开口。(牵头单位:乡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责任单位:龙新派出所)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2020年5月)。指导督促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和企业制定实施方案,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对2018年以来全县开展的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进行全面分析评估,对道路运输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采取建立台账、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严肃查处、严厉问责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道路运输安全方面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深层次矛盾和原因,从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建立完善具体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道路运输安全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