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6-3-/2020-0629005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龙新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安全生产 | 发布日期 | 2020-06-29 |
文号 | 浏览量 |
为加强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整治,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全面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确实提升真正解决“小、散、弱”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风险源点清单,对标对表实施动态管理,进一步防范化解非煤矿山重大安全风险,切实提升非煤矿山本质安全水平。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双重预防机制,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持续向好,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加快制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重点制定完善非煤矿山分级分类监管、安全生产承诺、诚信体系建设、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等制度,推进重点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等方式,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专业化水平。加快完善和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强化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牵头单位:乡综合执法中心)
(二)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严把新立矿山准入关。严格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金属非金属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和《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金属非金属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强化源头管控,对新立矿山准入条件特别是生产建设规模达不到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市、县政府要求的,一律不得办理采矿权审批等行政许可手续。(牵头单位:龙新自然资源所;责任单位:乡综合执法中心)
(三)大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
1.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等企业不同特点,制定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分管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安全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建立健全考核问责工作机制,推动企业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责任单位:乡综合执法中心)
2.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出台的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建立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为核心的双重预防机制,并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融合创建。指导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制定完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严密管控安全风险。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在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发放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督促企业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程,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治理、报告、销账闭环管理。建立完善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并与应急管理部门信息平台联网。(责任单位:乡综合执法中心)
3.严格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机制。按照国家、省新修订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和评审制度,加强动态抽查,发现达不到要求的及时审请发证单位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鼓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健全标准化达标体系,促进达标升级,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责任单位:乡综合执法中心)
4.大力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推进实施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采取政府支持和多企共建、校企联建等方式,探索在非煤矿山集中的地区就近建设高水平安全技能现代实操、情景模拟和体验式实训考试基地。严格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发证。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试,考试不合格不得上岗。加强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情况监督检查,加大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抽查与执法力度,促进安全培训规范到位。(牵头单位:乡综合执法中心;责任单位:龙新派出所、龙新市场监管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根据推进小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以机械化生产替换人工作业、以自动化控制减少人为操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新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必须对能否采用充填采矿法进行论证并优先推行尾矿充填采矿法,新建四等、五等尾矿库必须采用一次筑坝。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尾矿库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实现对主要运行参数的在线监测和重要部位的视频监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按照相关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员定位系统、监测监控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牵头单位:乡综合执法中心)
(四)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
严密管控非煤矿山重大安全风险。按照分级管理要求,对单班入井人数超过30人或井深超过800米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逐一进行专家会诊,突出顶板管理、提升运输、井下用电、动火作业、防治水、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和使用等重点环节,对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提出会诊意见,明确整改措施,督促矿山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2020年,制定龙新乡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落实地方领导干部尾矿库安全包保责任制;开展生产和基建矿山重大事故隐患企业排查,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制度,落实重大事故隐患防治措施;边坡高度在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及堆置高度在200米以上的排土场建成在线监测系统。2021年,所有生产矿山建成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设计等别为四等的在用尾矿库建成在线监测系统。2022年,所有生产地下矿山按照相关标准完善人员定位系统、监测监控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所有在用和停用尾矿库建成在线监测系统。(牵头单位:乡综合执法中心;责任单位: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