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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86-3-/2019-0408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龙新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安全生产 发布日期 2019-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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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安全生产监管
龙新乡2019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习近平总书记就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爆炸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以及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龙政发[2019]25号)文件要求,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于2019年4月7日至5月7日在全乡深入开展为期1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把“生命至上、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建设的每一个环节,按照“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的原则,强化超前部署、强化监督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在我乡集中开展1个月(2019年4月7日—5月7日)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目的是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加强事故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我乡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推动“打非治违”等各项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巩固和深化排查治理,确保事故总量进一步下降,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确保不突破县人民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年度控制指标,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检查的重点和内容

(一)检查重点

全面检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油气管道、地质灾害、建筑施工、民爆器材、水利、电力、特种设备、消防火灾、森林和草原消防、人员密集场所、食品药品、教育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具体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对存在较大的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消除落实情况;

3.涉爆、涉枪、涉毒等涉危排查情况。

4.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5.在建工程、道路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二)检查主要内容

1.建筑施工和在建工程安全(牵头单位:安监站、项目办、市场监管所)。对建筑工地的整体提升系统,脚手架及起重机械装拆的工程,实行动态监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凡进入坑、池、罐、沟以及井下管道作业的,要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强制通风,空气检测,佩戴专用防护用具等安全措施,严防各种中毒等事故发生,要做好大中型机械、库房、深基坑支护等周边排水畅通,防止基础沉降变形发生坍塌,造成事故发生。

2.地质灾害(牵头单位:乡国土所、安监站)。要加强群测群防网络建设,明确检测责任人,埋设警示牌,发放防灾避灾明白卡,对群测群防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基础作用,对地质灾害隐患区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巡查,尤其是连续或集中降雨期间和降雨后,国土所要对各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重点检查隐患点检测责任、防灾避难措施、值班到岗等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学生、校舍、食堂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牵头单位:中心学校、市场监管所、安监站)。一是向学生宣传普及防汛度汛的相关安全知识,加强对学生防汛、防雷等安全知识的教育,落实安全措施,防止各类交通和淹溺等意外事故发生。二是各学校在假日期间要安排好值班,对校舍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三是加强学校学生食堂安全管理。

4.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牵头单位:安监站、派出所)。重点检查防雨防潮、防雷、防高温设施设备、用电、消防设施、加油设备、装卸油口运行情况、个人防护措施、烟花爆竹存储、民爆物品器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

5.道路交通安全(牵头单位:派出所、交通管理所、安监站)。一是查处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货运车辆违法载人、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道路作业养护维修保畅通和安全措施、交通疏导和施工安全监管。

6.消防安全(牵头单位:派出所、安监站)。主要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学校教学楼宿舍、医院等单位的消防设施和制度。

7.非煤矿山(牵头单位:国土所、安监站、派出所)。主要检查防滑坡、防垮塌和防泥石流工作是否落实到位,边坡监测监控,防排水设施维护、危岩、浮石、边坡松动等处置措施落实情况及民爆物品器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8.水利水电(牵头单位:水管站、安监站)。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安全管理情况及水库除险加固和水库运行以及供水水源地安全管理情况。

9.草原、森林防火(牵头单位:林业站)。要加强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加强护林员安全教育,加强林区巡护工作,埋设警示牌,全面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隐患排查整改到位,应急演练规范开展,重点时段、重点地段、重点人群的宣传、巡护检查到位,记录资料规范完整。

10.黄龙玉矿山整治(牵头单位:安监站)。加强制度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包保矿山安全保责任落实到位、强化站点建设及护矿队员管理,确保年内无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及无盗采案件行为发生。

11.其它行业。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找准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开展全覆盖检查。

五、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分为部署、检查、总结三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4月7日4月10日)。安委会成员单位相互协商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动员各部门、各企业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成立相关领导小组。

(二)开展大检查阶段(4月10日至4月15日)。大检查由乡安委会组织实施,按照各部门职责开展。要全面动员辖区内各类企业和单位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对本乡辖区内容易引发事故灾难的重要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登记建档,并责令有关单位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同时结合实际,组织专项大检查,确保大检查高标准、全覆盖扎实开展和有效落实。

(三)整治和执法阶段。(4月16日至5月1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经过验收。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及时上报;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

(四)总结和迎接督查阶段。(5月1日至5月7日)。要认真组织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此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总结汇总,做好查缺补漏,确保实效,做好迎接上级部门的督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当前是各类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高峰,也是事故的易发期和高发期,安全生产压力增大,任务艰巨。各部门和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这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我乡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开展实施。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重点,即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采取措施确保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效果,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严格整改措施。各部门在大检查工作中,要力求做到全方位、全覆盖,采取联合检查、临时抽查等方式,凡发现企业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查未查、应改未改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治理,要依法进行处罚。巩固我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果,依法严厉惩治各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严厉整治“三非”、“三违”、“三超”行为,对整改不落实,工作不重视,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