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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86-3/20231030-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龙新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卫生健康 发布日期 202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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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卫生
龙新乡人民政府2023年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工作方案

全力推动“创卫”工作取得进一步进展,巩固提升创卫活动成果,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中央城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全民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工作方针,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目的、以完善基础设施为重点、以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以增强市民文明程度为根本,举全之力,巩固“创卫”成果,促进我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巩固2022创建省级卫生乡成果,力争通过考评复审推动我乡人居环境、卫生保健、健康生活方式得到较快发展

三、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云南省爱国卫生条例》,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乡党委政府2023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主要领导担任爱卫主任,重视爱国卫生工作和卫生创建活动。

2.健全爱卫组织,在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卫”活动中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爱卫会成员单位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责任落实。

3.村、社区及直单位有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

4.爱国卫生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档案管理规范。卫生创建工作纳入当地发展规划,有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5.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经常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卫生创建活动。

6.设立卫生问题群众投诉平台,畅通群众投诉渠道,认真办理群众投诉。群众反映问题解决或答复率80%,群众对全卫生状况满意率85%。

牵头单位:爱卫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乡直单位

(二)健康教育

1.村、社区、直单位等能够充分发挥健康教育网络作用。

2.中、小学校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开设健康教育课,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开课率达100%,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90%,健康行为形成率≥70%。

3.卫生院、卫生室(所)设置有健康教育宣传栏,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及其陪护家属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70%。

4.社区(村)、卫生院(室)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为主要内容,按照《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举办卫生知识讲座,向社区居民传播健康知识;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70%,健康行为形成率≥60%,基本技能掌握率≥60%。

5.各行业结合单位特点开展有关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卫生保健、控制吸烟等方面健康教育活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70%。

6.各类公共场所和各传播媒体设立健康教育宣传平台,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对卫生创建活动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

7.积极开展控烟工作,公共场所设有禁烟标志,所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牵头单位:乡爱卫办、乡中心学校、卫生院。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乡直单位

(三)环境卫生

1.主要集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摊点现象,广告、牌匾设置规范;沿街单位“门前三包”等责任制度落实,车辆停放整齐;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无乱扔乱倒现象;城区无卫生死角,街巷路面硬化,无残垣断壁、乱搭建、垃圾渣土暴露和违章饲养畜禽现象;城市亮化、美化,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 95%。

2.公共厕所、垃圾桶(废物箱)、垃圾收集站(点)、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符合《城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清洁卫生。

3.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有专门队伍。

4.赶集市场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有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亮证经营;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在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5.城区绿化符合要求,公共绿地养护良好,绿化覆盖率30%,绿地率25%。

6.河道、湖泊等水体的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牵头单位:爱卫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乡直单位

(四)环境保护

1.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完成政府下达的污染物减排任务。

2.加强水环境、空气环境、声环境监测,建立月报制度,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或环境规划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5%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全贮存和处理医疗、危险废弃物。
牵头单位:爱卫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乡直单位

(五)病媒生物防制

爱卫办要加大对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工作力度,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并发动群众,按照《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的要求,切实做好病媒生物的预防控制工作。通过综合防制,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其中,有两项达到国家标准并通过省级考核鉴定(灭鼠必须达标),另两项不得超过国家标准的3倍。

1.在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治工作中,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治方针,技术方案和工作方案科学合理,各项防治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防鼠、防蝇设施完善,孳生地得到有效控制。

2.病媒生物防治组织、网络健全,有负责病媒生物防治专(兼)职人员;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经费列入财政专项拨款计划,资金落实到位,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3.在化学药物防治中,科学合理、规范统一用药。

4.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工作,监测方法规范,按时上报监测结果,数据可靠,能够反映病媒生物种类、密度变化和危害,为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牵头单位:卫生院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乡直单位

(六)食品安全

1.各村、社区及直单位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和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提供相应保障,并将其列入重点工作内容。

2.辖区内各单位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各项监督、监测工作落实;制定重大食物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工作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处置,连续2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3.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小作坊、小摊点等)均纳入监管范围,取得有效证照。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场所布局和工艺流程合理,各种卫生设施齐全并运转良好,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原料采购、储存符合卫生安全要求。

4.贯彻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各类餐饮服务单位、集体食堂防尘、防蝇、防鼠及上下水设施和冷藏设备齐全,有餐具消毒、保洁设施并运转良好,食品原料和制售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无交叉污染。

5.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和培训,能够掌握相关岗位卫生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食品生产者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无违法添加现象;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等符合要求。

6.学校、单位等食堂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责任单位:爱卫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乡直单位

(七)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

1.各村、社区及直单位依法开展各项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2.旅馆、美容美发厅、歌舞厅、公共浴室、网吧等各类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场所内外环境整洁、通风良好,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设施齐备,工作人员操作符合卫生规范要求。城区影剧院、图书馆、展览馆、商场等场所应当有良好通风采光条件,合理配备垃圾箱和卫生公厕。

牵头单位: 卫生院、中心学校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乡直单位

(八)疾病防治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到国家规定要求,按期完成国家和省重大疾病控制规划要求,近2年没有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

2.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95%;有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的儿童建卡建证率95%;接种单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预防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100%;中小学生蛔虫感染率≤5%;托幼机构、学校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3.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 90%。依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医疗服务秩序良好

4.建立健全慢性病监测系统。开展全人群死亡登记报告,开展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针对辖区人群健康问题开展社区诊断工作,完成社区诊断报告。

5.建立健康知识长廊、健康步道等,营造浓厚的健康宣传氛围。根据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方案,创建示范社区、示范单位。

牵头单位:卫生院、中心学校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乡直单位

(九)村、社区和单位卫生

1.(区)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达到国家或省级有关要求,设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2.社区和单位有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广大居民和职工搞好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坚持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检查评比活动。积极开展创建卫生社区、卫生楼(院)活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档案资料齐全。

3.社区和单位卫生状况良好,道路平坦,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无违章建筑,无非法小广告,楼道内不堆放杂物。严格遵守有关规定饲养宠物和鸟类。各种车辆停放整齐,无乱停乱放现象。

4.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无占道经营现象。

牵头单位:爱卫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乡直单位

(十)行政村和城乡接合部卫生

1.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建设村卫生室(所),并配置医疗用房、设备和人员,村医取得合法执业资格。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5%。

3.路面硬化平整,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垃圾密闭存放,定期清理;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搭乱建、焚烧秸秆等现象;无蚊蝇孳生的污水坑、粪坑;村内家禽牲畜实行圈养,无散放牲畜、家禽。公厕符合卫生要求。

4.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措施落实。

5.农副产品市场、环境保护和“五小”行业管理符合有关规定。

6.积极开展“卫生村”、“卫生户”创建活动,农户居室内外整沽,村民卫生习惯良好。

牵头单位:爱卫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乡直单位

四、实施步骤

根据我实际情况,“创卫”工作共分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231月至20233月)。各村(社区)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召开动员大会,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引导群众在思想上达成共识,在行动上步调一致,自觉参与评比工作。按照《云南省卫生乡镇创卫工作档案材料规范》要求,认真梳理相关材料。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233月至202311)。各责任部门认真对照《云南卫生检查评比标准》,全面开展健康教育、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社区和单位卫生以及辖村、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卫生等对标自查工作,加大创卫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创卫短板,夯实创卫基础

第三阶段组织开展创卫“回头看”,乡爱卫办开展一月一督查,痕迹台账于202311月底完成

五、措施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创卫”工作,是乡党委、政府重要工作之一,也是各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是铁指标、硬任务。由于内容涉及广,创卫短板多,标准要求高,各村、社区及直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加强对创卫工作的领导,积极配合爱卫办全面开展“创卫”工作。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切实完成本辖区、本单位短板补齐任务。爱卫办要定期检查督办工作进度,及时汇总,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加快进度,确保质量。各单位要加强对工作进度和质量的检查督促,要明确专人抓进度和质量,严格按质量要求开展工作,严格按时间要求完成任务。

)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各新闻媒体的作用,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报道,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了解创卫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任务,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各单位要利用宣传板、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公共卫生、个人卫生和预防疾病等相关知识的宣传,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卫生意识、健康意识、环境意识和参与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创卫、人人参与创卫的良好氛围。

)奖优罚劣,严格考核。各单位对各自承担的创卫工作指标,也要定期进行自检和考核。对如期达标的单位给予奖励;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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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12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