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6-3-/2022-0412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龙新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卫生健康 | 发布日期 | 2022-04-12 |
文号 | 浏览量 |
一、办理生育服务证登记
夫妻怀孕3个月以后需要办理一孩、二孩、三孩生育服务证的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到当地政府(社会事务办)办理生育登记。工作人员审核后,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给予当面办理生育登记,对情况不清楚,工作人员需要调查的工作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群众办理相关事宜。
二、农村独生子女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的申报
(一)奖励扶助认定标准
1、必须是农村独生子女户(含半边户)。
2、必须是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无违反多生育。
4、现只有一个孩子,或依法生育的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5、必须年满60周岁。
6、本人或配偶有生育史。
(二)申领奖励扶助所需材料和流程。
所需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独生子女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银行卡(信用社)复印件。
办理流程:申请人带着以上材料到村级交申请材料(一式三份),村级审核后,公示7天交乡级审核后又公示7天,县级最终审核。
三、农村独生子女计划生育特别扶助申报
(一)特别扶助认定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1933年以后出生的,女方必须年满49周岁。
2、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收养一个子女。
3、现无子女,或子女被鉴定为残疾(三级以上伤残)。
(二)申领特别扶助所需材料和流程。
所需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独生子女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银行卡(信用社)复印件。
办理流程:申请人带着以上材料到村级交申请材料(一式三份),村级审核后,公示7天交乡级审核后又公示7天,县级最终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