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6-3-/2020-1222018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龙新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卫生健康 | 发布日期 | 2020-12-22 |
文号 | 浏览量 |
1.政策来源
2003年7月3日,省政府印发了《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励暂行规定》,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业人口夫妇及其独生子女给予“奖优免补”的奖励和优待。
2004年6月1日,“奖优免补”政策正式在全省全面推行。
2. 申请材料
(1)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申请表一式三份
(2)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信用社卡;子女户口本(身份证)、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
3. 受理范围及条件
(1)本人及配偶是农村居民;
(2)自愿放弃生育二孩,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并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合同》;
(3)在子女年满14周岁前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4)落实了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4. 办理流程
5. 咨询投诉渠道
(1)咨询渠道:龙新乡政府为民服务中心0875-6800004
(2)投诉渠道:龙新乡纪律检查委员会0875-68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