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6-3-/2020-0125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龙新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卫生健康 | 发布日期 | 2020-01-25 |
文号 | 浏览量 |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广大人民群众:
为进一步做好全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乡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就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全乡范围内一律禁止各类活动、聚会、红白喜事宴席、街天赶集等活动,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全乡范围内景点、宾馆、餐馆、经营性温泉暂停营业,营业时间另行通知。
三、全乡所有群众要认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做好公共活动场所、家居环境清洁、消毒和通风。
四、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增强自我保护和防控意识,减少外出,尽量少去公众聚集性场所,不参加公众聚集性活动。
五、主动佩戴口罩,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及时就近到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不信谣、不传谣,科学了解疫情防控有关知识。
六、如有不听劝告,擅自违反的个人和团体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对无理取闹、扰乱医疗机构、疾病防控机构等单位工作秩序的,由有关单位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呼吁全乡群众高度关注外来人员特别是自疫区返乡人员和群体。督促相关人员落实好居家隔离要求,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向当地村委会报告。
举报电话:乡党政办:0875—6800003
龙新卫生院:0875—6800041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