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6-3/20240802-00004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龙新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农房抗震改造 | 发布日期 | 2024-08-02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龙陵县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4日
龙陵县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24〕97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深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统筹开展农房抗震改造总体工作部署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第三次会议关于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提高抗震防灾能力相关指示的重要举措;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巩固提升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成效和提高全省农房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抓手。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升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能力提升为目标,逐步扭转农房抗震性能差、在地震中易造成农民生命财产严重损失的局面,最大限度保障农村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一)群众为主,政府帮扶。农房抗震及危房改造坚持尊重农户意愿,以农户自主建设为主,政府给予技术帮扶指导并对建设有困难的农户给予部分资金支持。
(二)因地制宜,坚持标准。结合全县抗震设防烈度和当地民居住房结构样式、农户经济承受能力等实际,采取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的方式开展建设,既不拔高建设标准导致农户建房负担过重,又要妥善解决农房不抗震、不安全的问题。
(三)聚焦重点,稳步推进。根据农村危房改造“两最”原则,即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优先保障贫困农户基本住房安全,科学合理编制改造计划,做到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目标任务
2024年12月底以前,全面完成177户(其中,2024年度改造任务163户,补充实施2023年改造任务14户)不满足抗震要求户的住房改造并验收入住,达到安全稳固、抗震设防的基本要求。
四、工作内容
(一)改造对象和范围
优先解决2024年度已经录入全国危房改造信息系统且已完成系统审批的对象和动态新增低收入群体对象、退役军人家庭中住房安全有隐患的房屋,其次是一般贫困户的危房。
(二)补助标准
因中央及省级2024年切块下达的户均标准有所提高,同时在可操作的基础上低收入群体的范围进一步明确,县级制定的补助标准及低收入群体的范围在去年的基础上都有所调整。根据贫困程度、危险等级确定不同的补助标准,具体为:
1.农村“低收入对象”户改造按照修缮加固16000元/户、
拆除重建26000元/户进行补助,低收入对象包括: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
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户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易返贫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以乡村振兴部门认定为准。
2.一般贫困户的改造按照修缮加固改造10000元/户、拆除重建17000元/户标准进行补助。
(因2023年改造任务实施不足,2024年龙江乡、龙山镇实施改造但归入2023年计划任务的14户改造对象,按照2024年的纳入条件及对应补助标准执行)。
(三)纳入条件和要求
1.各地改造补助对象房屋须为按照相关抗震技术导则(指南)鉴定为抗震设防标准不达标的农房以及县乡共同认定为C、D级的危房;取得相关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的当年新建农房,农户愿意按照相关要求建设并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可以纳入补助范畴。
2.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修订云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建村〔2022〕128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4年农村危房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建村〔2024〕110号)文件精神,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得列为改造对象:往年已享受过危房改造政策扶持的(因火灾、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原因再次成为危房和2013年及之前享受过修缮加固2000元补助但因年久失修再次成为危房的除外,但以上因灾倒损房屋已纳入其它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同样不得重复享受危房改造政策扶持);一户多宅且有安全住房的;已在县城或其他地方购买商品房的;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含村干部、国有控股企业正式职工等);家庭成员有工商营业执照且实际经营,或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辆(拖拉机、三轮车、摩托车除外)的;各类违建或宅基地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农房不得纳入改造范围。
(四)审批流程。农房抗震改造对象审批流程参照农村危房改造审批流程执行。各乡镇、村组要及时向村民公开计划任务指标、补助标准、对象条件等内容;要严格落实户申请、村评议、乡审核、县审批的程序并做好每个环节的公示;要加大向群众宣传政策工作力度,确保整个工作流程公开、公平、公正。
(五)合理选择改造方式。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方式以加固改造和拆除重建两种方式为主。各地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房抗震改造方式,引导农户根据农房抗震鉴定结果、经济状况和改造意愿等实际情况,科学选择抗震改造方式。要根据中央和省级农房抗震鉴定与加固相关技术导则指南,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高烈度区农房抗震鉴定与加固技术导则。
(六)科学有序组织实施。农房抗震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各地可帮助农户推荐有资质的施工队伍开展统建。要细化实施方案,加强农房抗震技术力量培训,协调社会专业机构提供农房抗震鉴定和加固改造服务,同时加强对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的管理。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借助农危改项目成熟的项目运作管理模式,在原机构保障的基础上,工作不停滞,力度不减少,要求不降低,全力做好组织保障和新改造对象的技术保障服务工作,及时开展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相关事宜。
(二)从严资格核实。各乡镇要严格对照纳入条件的要求,严格落实资格审查,坚决杜绝重复享受、不符合纳入、补助标准不相符等情况的发生。为更好的防范重复享受等违规情况的发生,今年申报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项目补助的家庭需要收集其所有家庭成员信息,并按照样表要求规范填写。其中,改造对象的贫困类型以2024年6月30日时的所属类型为准,后期身份有变动的不予调整。
(三)加快任务建设进度,做好资金兑付准备。各乡镇要合理编制2024年改造对象的年度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协同推进力度,确保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年度农房抗震改造工作,12月底以前完成项目验收;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项目中发放到农户的补助资金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按年度报送政策清单,补贴资金统一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至补贴对象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请各乡镇提前做好“一卡通”账户收集并激活账户,真正做到竣工一户、验收一户、兑付一户。
(四)加强档案管理。农房抗震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改造一户。相关档案按照危房改造项目“一户一档”材料目录要求进行收集整理。各乡镇要适时做好纸质档案台账资料,做到户档齐全、账实相符,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