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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86-3-/2020-0602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龙新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农房抗震改造 发布日期 202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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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城乡建设(含住房)
龙新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作推进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工作,进一步压实责任,落实龙陵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工作推进会议要求,及赵副县长指示,特成立此实施方案。

一、龙新增减挂钩项目基本情况

龙新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安置区涉及6个村(社区)10个安置点,共78个地块,721户农户,拆旧复垦规模491.628亩。

自2019年8月底施工单位进场开工以来,在县工程建设指挥部、乡人民政府、村委会、施工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截至目前为止建筑物已基本拆除,部分完成复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县工程建设指挥部在开展项目实施督查指导工作时,发现我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以下主要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到位。只注重建新入住,没有把拆旧复垦复绿列重点工作来抓,对拆旧复垦复绿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一是乡、村、组干部在工作中出现厌战、畏难情绪。二是对拆旧范围存在认识误区,认为只需对使用权证证载面积进行拆除,证外建筑物不用拆除;认为增减挂钩项目区内属于“十三五”搬迁和享受易地扶贫搬迁补助的农户的拆除,未享受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自行搬迁的农户不进行拆除。

(二)拆旧范围不精准,标准把控不严。一是拆除不到位。具体表现为:土地证证载范围拆除,证外建筑保留;正房拆除,耳房、厨房、杂物房、洗澡间、畜圈等保留。如:荆竹坪村韩家组迁出点,绕廊村白石头迁出点等。二是拆旧复垦复绿不达标。拆旧不彻底,复垦地块平整度不够,耕作层深度不够,石块没有捡除。如:列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73号地块菜子地村黄家组的何有新、黄兴周、黄家兴户等。三是建筑废弃物清运、填埋不彻底。拆除后废弃木材、墙脚石、砖头等就地杂乱堆放,没有及时清运或填埋。如:列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73号地块菜子地村黄家组何元能、黄家全户和45号地块龙新社区李子树组的赖如顺、赖如相、张金顺户等。

(三)管护不到位,复垦复绿后建设占用突出。地块复垦后监管、管护不到位,导致个别农户在复垦好的地块上新建简易畜圈、生产用房。如:列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72号地块黄家组的黄家强户等。

三、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标准

(一)旧房拆除标准。拆旧地块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包括生活用房、生产用房、院落围墙、棚圈设施)全部拆除,硬化的场地和道路也要拆除。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包括瓦片、房梁、石块、混凝土块、杂物等)要及时清运干净,拆旧地块达到地面平整,无石块、无板结土块。拆除过程中,旧房墙体为土体的,可就地碾碎推平作为复垦复绿的有效土层。根据实地情况,石脚基础或挡墙基础可不拆除,直接作为复垦复绿地块的地坎。

(二)复垦复绿标准。结合拆旧地块地形坡度、周边土地类型、有效土层厚度、水源和道路情况,合理确定复垦用途,原则为“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优先复垦成耕地,也就是水田、水浇地和旱地,其次为林地、草地。

(三)特殊情况问题。1.项目区内实际未搬迁的农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符合“一户一宅”,可不进行拆旧复垦;2.其他不予拆除旧房四种类型包括:列入国家、省认定公布的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少数民族特色村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名录的;地方正在申报纳入保护名录所涉及的旧房;两户及以上共同居住,且拆除会影响其他房屋结构安全的连体房;因搬迁后,特别是整村搬迁的,确需用于保障今后农业生产、大规模土地流转使用的工具房、设施房等,由村集体研究并提出申请,乡(镇)政府复核,县级政府审批同意后,可予保留。以上四种情形要以乡镇为单位,逐地块对旧房的具体位置、范围、外观等进行登记造册并注明不拆原因,书面报请县政府审批,经审核同意备案后,方可不予拆除,但可不予拆除的旧房按规定需收规村集体统一管理使用;3.项目在复垦时就已建好的养殖大户,按设施农业地相关规定办理用地手续,在复垦后需进行规模养殖的,必须待复垦项目验收后,方可按设施农业地相关规定办理用地手续。

四、验收分组名单

为认真贯彻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工作,加快拆旧复垦及验收管护工作,现分两个组来实施验收工作,分组名单如下:

第一组

组 长:郑世保

成 员:段佐芬 李够娣 周荣清 余胜兵

杨新能

第二组

组 长:郑 宇

成 员:闫志东 杨文露 赵珺斐 李美芬

邹自明

下设小组办公室在自然资源管理所,由自然资源管理所所长段佐芬兼任办公室主任,村镇规划服务中心主任闫志东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赵珺斐、杨文露、余胜兵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拆旧复垦及验收日常工作。各成员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拆旧复垦及验收工作。分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单位人员自行递补,报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在另行发文。

五、下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是事关全县易地搬迁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和产生结余指标助推脱贫攻坚资金来源的一个重要渠道。要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复垦复绿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

(二)精准把控拆旧复垦标准和范围。一要做到应拆尽拆、拆除到位、复垦到位,要在6月15日前将可不拆除的未搬迁户、四种类型、养殖大户摸排清楚,造册登记并上报县工程建设指挥部备案。二要针对建筑废弃物清运、填埋不彻底的,群众需要的木料、砖石在6月15日前拉走或规范整齐堆放在地块边缘,6月15日至25日施工单位将对项目区范围内的建筑垃圾进行填埋或清运,不允许拆旧地块内出现建筑垃圾,务必于6月30日按质按量完成拆旧复垦工作。

(三)加强拆旧复垦后土地监管。一是项目区复垦好的土地严禁改变土地用途,确需改变的按相关手续办理后方能使用。对有养殖、种植业需要用地的按合法程序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二是在项目区范围内一律不得在此申请农村宅基地。三是各村(社区)要确实履行好属地管理原则,监管好复垦后的土地使用,如无合法手续一律不得再建盖新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四)全力推进项目实施验收入库。务必于6月底前逐地块完成项目的自检自查,并撰写《自检自查报告》,并上报县工程建设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