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6-3-/2022-0201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龙新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就业 | 发布日期 | 2022-02-01 |
文号 | 浏览量 |
龙新乡加大力度开展“红色劳务”扩大就业助力
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有关要求,高质量完成“六稳”和“六保”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党建引领、市场运作、效益共享、助推振兴”的原则,以“基层党组织+人力资源公司+村集体经济组织+劳务经纪人”的市场化“红色劳务”模式,提高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加快劳务输出产业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农村劳动力工资性收入,以高质量就业工作助推龙新乡村振兴开好局起好步。根据《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保山市开展“红色劳务”扩大就业助力乡村振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人社联〔2021〕6号)和《中共龙陵县委组织部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龙陵县开展“红色劳务”扩大就业助力乡村振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龙人社联发〔2021〕48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央、省、市、县对“稳就业”和“保居民就业”工作的具体要求,坚持党建引领、就业优先战略,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与乡村振兴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在5年过渡期内,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完善农村集体经营制度,以村级劳务服务壮大村集体经济,引领农民群众走共同富裕之路;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突出“促发展、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工作主线,深化就业扶贫与就业振兴有效衔接,确保“十四五”开好局,奋力开创乡村振兴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和市场主导相结合,坚持精准施策和因地制宜相结合,坚持个人增收和乡村振兴相结合。
三、开展方式
(一)运作模式。以行政村为单位,探索劳务服务经营创收为主的集体经济发展模式,依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红色劳务”扩大就业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明确村党(总)支部书记为“红色劳务”经纪人,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是公职人员的,由村党(总)支部明确1名党员村干部担任,具体负责“红色劳务”相关工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人力资源公司开展劳务合作,以提供劳务服务、组织劳务输出和参与人力资源市场经营等方式获得收益。
(二)资金补助方式。
1.“红色劳务”经纪人收入:底薪+绩效。每人每月300元补助(底薪)+50元/人/月输出成功绩效。由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向村(社区)劳务经纪人提供300元/人/月补助(底薪);成功组织劳动力就业后,根据劳动力在岗时间和人数,每月发放劳务经纪人50元/人/月输出成功绩效(即:成功组织就业1人,每在岗满1个月,每个月可获得输出成功绩效50元)。
2.村干部补助收入:村(社区)成功组织劳动力就业后,根据劳动力在岗时间和人数,由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每月向村(社区)支付150元/人/月的村干部补助(即:成功组织就业1人,每在岗满1个月,每个月可获得劳务输出补助150元)。村干部补助由村(社区)干部、就业引导员、党建助理员、社会事务员、综治维稳员等在村工作的人员共同享受。补助到位后,在党(总)支部监管下,由村“两委”召开会议研究分配方案,报乡党委同意后分配,“红色劳务”经纪人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驻村工作人员不参加分配。
3.村集体经济收入:村(社区)成功组织劳动力就业后,根据劳动力在岗时间和人数,由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每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200元/人/月的“红色劳务”村集体经济收入(即:成功组织就业1人,每在岗满1个月,每个月可获得“红色劳务”村集体经济收入200元)。
四、工作措施
(一)成立领导机构
成立龙新乡“红色劳务”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饶秀明 乡党委副书记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杨启洪 乡党委委员 副书记
郑 宇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王玥屿 乡组织办工作人员
赵建芝 乡社保中心工作人员
王有福 龙新社区党总支书记
苏会美 茄子山村党总支书记
杨芹归 菜子地村党总支书记
闫永博 大硝河村党总支书记
卢 山 荆竹坪村党总支书记
匡大平 黑山村党总支书记
赵国朝 雪山村党总支书记
张东华 黄草坝社区党总支书记
杜荣保 勐冒社区党总支书记
郭绍东 绕廊社区党总支书记
段兴虎 蚌渺社区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社保中心,由成员单位相关人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1.成立2个“红色劳务”输出小组
根据已有的雪山村、菜子地村试点村,把剩下的9个村(社区)加入到2个试点村中,分成2个“红色劳务”输出小组,营造争相输出的氛围。(雪山村组:雪山村、黄草坝社区、龙新社区、蚌渺社区、大硝河村;菜子地组:菜子地村、勐冒社区、绕廊社区、荆竹坪村、黑山村、茄子山村)
2.开展好年前务工人员返乡座谈会和“红色劳务”招聘会
按照原计划1月20日雪山村,25日菜子地村召开座谈会的时间节点,提前到组入户摸排清楚务工返乡人员和问清楚年后有意愿外出务工人员,把摸排出来的人员邀请到村(社区)参加务工返乡座谈会和“红色劳务”招聘会。
3.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方式
为了使我乡“红色劳务”扩大就业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取得实效,应该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宣传。一是为了营造宣传氛围,社保中心和组织办利用龙新乡集镇日开展宣传,发放宣传单、发布招聘企业信息;二是利用微信、小组群、广播、抖音等新媒体播放《红红的幸福》微电影,使群众更深切的了解“红色劳务”。
4.成立党员志愿服务队
各村(社区)要成立党员志愿服务队,一是党员带头积极报名,积极宣传“红色劳务”招聘信息;二是党员带头为外出务工的家庭提供关心关爱服务,使外出务工人员安心放心的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要参照乡级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制定工作方案,要专人负责开展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和工作方案于1月20日前报乡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赵建芝,联系方式及邮箱:6800003,lxxzf@163.com。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村(社区)要结合工作职能职责,强化精准理念,树牢系统思维,提高就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统筹推动高质量就业与高质量发展。做好“红色劳务”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等工作相结合,互相衔接,持续发力,切实发挥政策的综合效应。工作开展过程中,各部门要相互配合、通力合作,形成党建引领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工作合力。
(三)按时上报相关台账,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各村(社区)于1月20日前要上报务工人员返乡台账和年后有意愿外出务工台账。1月28日前要完成务工人员返乡座谈会,并于1月29日上报座谈会会议记录、签到表、图片。 针对排查出来年后有外出务工意愿的人员,各村(社区)要安排专人到户讲解“红色劳务”输出的好处,动员选择“红色劳务”推荐的岗位,组织化的成批输出,在3月1日前完成乡级下达各村(社区)的任务数。
附件:1.2022年春节前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台账
2.2022年春节后有外出务工意愿台账
3.2022年龙新乡“红色劳务”任务分配表
龙新乡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