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2-7-/2022-0225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镇安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乡村振兴 | 发布日期 | 2022-02-25 |
文号 | 浏览量 |
1.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有哪三类?
答:2020年以前,监测对象指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也就是“两类人群”。从2021年开始,国家明确监测对象分为“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三类,也就是在原来“两类人群”的基础上,增加了一类“突发严重困难户”。
2.如何区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
答:监测对象要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识别和纳入,它们的不同之处在于:以2021年的监测范围来看,如果脱贫户人均年纯收入低于6000元并有返贫风险,则纳入脱贫不稳定户;如果一般农户人均年纯收入低于6000元,并有致贫风险,则纳入边缘易致贫户;如果农户人均年纯收入高于6000元,但因突发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出现返贫或致贫风险,则纳入突发严重困难户。监测范围是确定监测对象的一个重要参考指标,而不是唯一标准,更不是重新划定新的贫困线。比如,农户收入低于监测范围,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须纳入监测对象。“三保障”和安全饮水没有问题,收入持续稳定且无返贫致贫风险的,作为重点关注人群,不纳入监测对象。
3.监测对象识别条件和程序?
答:识别条件:实际在农村生产生活的农村常住人口,以各地监测底线为重要参考,充分结合各行业部门相关工作信息进行综合研判,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按程序识别纳入监测帮扶。识别程序:①群众自主申报(“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手机APP”、“12317电话”或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部门筛查预警和干部走访排查;②综合分析研判。村委会组织召开会议综合分析研判农户自主申报、部门筛查预警和平常入户走访收集的风险信息,确定本村重点核查对象;③实地调查。驻村队员、乡村干部、网格员等对重点核查对象逐户实地调查,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提出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④评议公示。村委会召集有关村民小组党员和户主召开民主评议会,对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进行评议。评议结果提交村“两委”研究提出帮扶措施,并在村小组公开场所及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对举报或反映的问题组织调查核实处理,无异议后报乡(镇)审核;⑤乡镇审核。乡(镇)抽查核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各村上报的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逐户明确帮扶措施,报县(市)乡村振兴部门确定;⑥县级确定。县(市)乡村振兴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拟纳入监测对象联审,将符合条件的农户确定为监测对象,并报县(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明确帮扶主责部门,落实帮扶措施,及时组织将相关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
4.防止返贫三线并行监测方式是指什么?
答:一是农户自主申报。家庭收入或“两不愁三保障”出现重大变化、生活受到较大影响的农户,可以主动书面向村“两委”或通过手机扫码等方式申报。书面或手机申请材料中应包含农户申请书、授权承诺书提供情况的真实可靠、授权依法查询家庭资产等内容。二是部门筛查预警。上级或有关部门根据数据比对筛查、分析研判,将预警数据和存在疑似困难农户有关信息反馈当地进行筛查。三是基层干部排查。依靠基层干部、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等进行常态化排查,对申请农户、信息预警反馈和排查发现困难农户的家庭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及时发现拟纳入监测的对象。
5.监测对象消除风险程序?
答:按照“民主评议(村委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村级公示(不少于5天)、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退出监测范围。消除风险后,不再按“监测对象”监测帮扶。
6.纳入监测对象收入时间如何计算?
答:新识别的监测对象,以识别月份上一个月倒推上一年的收入来计算,例如2021年5月份新识别,收入计算时间为2020年5月-2021年4月。如果是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也以消除风险的月份的上一个月来倒推上一年收入。
7.监测对象合规自付支出如何计算?
答:一般指的是刚性的、有佐证的必须要支付的钱,例如:因意外事故、大病住院报销后自付的部分。不计算过度消费,比如贵族教育、医疗过度消费等。
8.对监测对象应该如何帮扶?
答:纳入监测的对象,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开展针对性帮扶。帮扶措施要防止政策大包大揽,管用够用就行,不能养懒汉。对风险单一的,实施单项帮扶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对复合型风险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促进稳定增收;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好兜底保障;对内生动力不足的,持续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增强发展能力。
9.帮扶措施是否越多越好?
答:不是,帮扶措施要防止政策大包大揽,管用够用就行,不能养懒汉。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分类精准帮扶。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根据风险类型、家庭信息,设置了“必选帮扶措施”、“禁选帮扶措施”和“备选帮扶措施”三个逻辑校验规则,对单一风险设定了帮扶措施必选项、不可选项和可选项。
10.如何对监测对象动态管理?
答:对风险稳定消除的,经过退出程序后,退出监测范围,并在监测系统中及时标注“风险消除”,不再按“监测对象”监测帮扶。对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特别是收入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的,在促进稳定增收等方面继续给予帮扶,风险稳定消除后再履行相应程序。对无劳动能力的,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后,暂不标注“风险消除”,持续跟踪监测。
11.风险消除后是否继续监测帮扶?
答:标注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时,必须是风险稳定消除,不能帮扶措施撤掉后,又重新产生风险。标注风险消除后,不再按照“监测对象”进行监测帮扶,也就是说不再享受“监测对象”特有的帮扶措施,但如果原来是脱贫户的,还是可以继续享受其他脱贫户能够享受的政策。丧失劳动能力,主要通过低保和特困供养等社会保障措施帮扶的农户以及主要靠公益性岗位帮扶的农户,不标注风险消除。通过小额信贷获得稳定增收消除风险的,可以标注风险消除,标注风险消除后,小额信贷贷款贴息政策在合同或协议内的可继续享受。
12.消除风险周期有没有明确定义?
答:没有强制要求,风险消除的时间无法统一,要根据具体帮扶情况来看,但要防止当月进当月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