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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2-7-/2022-0617003 发布机构 龙陵县镇安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乡村振兴 发布日期 202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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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扶贫
龙陵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汇编——生态补偿

99.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是多少?

答:补偿标准为林权权利人补偿资金10元/亩.年。

100.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是多少?

答:林权权利人补偿资金10元/亩.年。

101.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偿标准是多少?

答:林权权利人补偿资金10元/亩.年。

102.草原生态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补助标准为禁牧7.5元/亩.年,草畜平衡2.5元/亩.年。

103.退耕还草补助的标准是多少?

答:每亩1000元。分二次发放,第一年发600元(含150元种苗费,不发放到户),第三年发400元。

104.退耕还林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新一轮退耕还林每亩补助1600元,分三次补助,第一年补助900(含400元苗木费)元,第二年补助300元,第三年补助400元。

105.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补贴标准由县级根据收到的补贴资金总量和确定的补贴兑付面积综合测算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