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2-7/20200724-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镇安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乡村振兴 | 发布日期 | 2020-07-24 |
文号 | 浏览量 |
人居环境整治政策
(一)串户路、庭院及户内硬化
1.实施范围。按照“串点成线,连线成片,整体推进”的要求,坚持农户自主、政府帮扶的原则,对全县农村串户道路、庭院及户内进行硬化。但以下几种类型除外:
(1)农村串户道路硬化方面。一是各自然村现有串户道路为弹石路、石板路的。二是已有其他项目支持的。三是计划纳入易地扶贫搬迁的。四是居住分散暂不具备条件实施的。
(2)农户庭院及户内硬化方面。一是有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二是有家庭成员任“村两委”和“村监委”干部的。三是拥有价格3万元以上机动车的。四是在其他地方拥有自建房或购买商品房、门面房以及其他经营用房的。五是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公司、企业并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六是种植、养殖大户或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七是已享受过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扶持或计划纳入易地搬迁的。八是已享受2017年、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的。九是庭院及户内已用石板铺筑的。
2.实施标准。农村串户道路主干道路硬化厚度不得小于15公分,混凝土强度不得低于C25,硬化宽度不得超过4米;主干道至农户的入户通道硬化厚度不得小10公分,混凝土强度不得低于C20,硬化宽度不得超过3米;农村庭院及主房硬化厚度不得小于10公分,混凝土强度不得低于C20,庭院硬化面积根据农户现有实际情况确定,硬化面积小于70平方米的按实际硬化面积补助,大于70平方米的按70平方米补助,主房硬化面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硬化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按实际硬化面积补助,大于90平方米的按90平方米补助。
3.补助标准。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农村串户主干道路每平方米60元的水泥、沙子、碎石补助费;给予入户道路每平方米20元的水泥材料补助费;给予农村庭院及户内硬化每平方米20元的水泥材料补助费。
(二)环境卫生要求
1.公共区域(含路域周边)做到“七无五不准”。即:无杂草、无垃圾、无牲畜粪便、无粪堆、无柴垛、无草堆、无乱贴乱画乱挂;不准占道经营、不准占用公共区域堆放杂物、不准家禽家畜放养、不准乱倒乱泼乱排、不准建盖违法建筑。
2.公共厕所做到“三无一保障”。即:无尿渍、无臭味、无苍蝇蚊虫(经常打一些杀虫灭蝇的药水),保障水冲式厕所冲水设施完好。公共沟渠做到“三无一保障”,即:无堵塞、无黑臭积水、无漂浮物,保障水流畅通。
3.入户道路做到。路面平整、干净整洁、无乱推乱放、无垃圾、无杂草丛生。
4.房屋面貌做到。屋顶瓦片排放整齐、无杂物堵塞、房屋主体无糟烂、椽头无糟烂,内部墙面、板壁、柱子、横梁无乱刻乱画乱挂现象。
5.家庭环境。院内无积水、无杂草、无乱堆乱放乱杂物、无乱挂衣物、无乱摆乱放鞋子、无蜘蛛网、客厅整洁干净(各类物品摆放规范、无灰尘)、家禽牲畜无散养、无家禽牲畜粪便满地、不乱扔垃圾、不乱排污水、不乱涂乱画乱贴、院内平整、厕所干净整洁无臭味、厕所有纸篓且污纸入篓、生活用品规范摆放、生产用具规范摆放、厨房整洁干净、无苍蝇乱飞、鼠类随跑、卧室有床被且干净整洁并且规范叠放、卧室衣物、鞋子整洁干净且摆放整齐规范。
6.个人卫生。衣服着装整洁干净、勤洗澡身体无异味、早晚洗脸刷牙、勤剪指甲、文明言语。男:勤刮胡须、勤理发,女:头发不凌乱。
(三)住房质量提升方面
1.基本住房:
(1)B级的居住房屋开展全面的再排查,对非地址灾害引起的轻度地基开裂、墙体局部开裂进行及时的修复。①地基基础:地基基础的保障首先是要对房屋周边的排水沟进行适时清理,确保排水通畅。当地基基础有轻微不均匀沉降时,一般应以加强上部结构的整体性为主;当不均匀沉降相对较明显时,应对地基开裂部分进行补强,可采用混凝土处理,消除导致沉降的不安全因素,防止雨水渗漏造成更大的破坏。②墙体:墙体要求完整、规范、无明显损坏。墙体尚不完整的要及时补齐缺失部分;砖墙有裂缝的,可根据裂缝宽度和数量采用局部抹灰、压力灌浆等方式修复,并对外墙体勾缝,内墙体进行粉平刷白;土基墙当裂缝较宽时宜采用草泥塞填处理,当裂缝宽度较小时可采用灌缝处理;无法直接修复的应对损坏部分进行拆除重砌;土基墙外墙体可根据自然村的建筑风貌确定,如住户较多数属土基墙,外墙可不抹灰,如住户较多数属砖墙必须对土基墙外墙体抹灰,同时对内部墙体进行粉平刷白。
(2)统一对传统土瓦屋面规整除漏。对土瓦屋面进行及时的“拾漏”处理,达到外观整齐、规范的效果;住房仍是石棉瓦的要进行更换。
(3)全面消除篱笆隔断、围栏。拆除更换,涉及主房的要采用层板以上的材料进行规范围护和隔断,涉及厨房的墙体尚不完整的要及时补齐缺失部分,篱笆围栏的及时更换,杜绝篱笆围栏。
(4)做好防腐防虫。针对建盖时间久远、房屋矮小、老旧的安全住房,对屋内灰尘进行统一的清扫,对房屋正立面板壁进行打磨上漆,屋内电线规范排列,重点做好防腐、防虫工作,达到质量和感观的双提升。
2.附属用房(生产用房)
在附属用房的布局上,有条件的要按照人畜分离(或简易隔断)、厨卫入户的要求进行规范布局。要求房屋整体端正、稳固,主体及墙体无倾斜、糟烂、坍塌情况。墙体尚不完整的要及时补齐缺失部分;墙体局部有隐患的要及时组织修复:主体构架倾斜的要及时进行矫正并更换破损构建;砖墙墙体有裂缝的,可根据裂缝宽度和数量采用局部抹灰、压力灌浆等方式修复,无法直接修复的应对损坏部分进行拆除重砌;土基墙当裂缝较宽时宜采用草泥塞填处理,当裂缝宽度较小时可采用灌缝处理,不具备修缮条件的,必须组织拆除或重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改善人居环境;采用篱笆房围护的要做到规范、整齐。
3.相关资金来源。以上质量再提升工作要注重发挥群众的内生发展动力,整合乡镇、挂包单位、帮扶人以及社会力量统筹开展工作。已经列入C、D级危房改造的其附属用房及人居环境工作要同步开展。B级住房及附属用房的整治工作县级将整合2018年、2019年涉农资金,采用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一定补助,乡镇统筹使用。
(四)2020年农村户厕新建、改造方面
1.实施范围
按照“人畜分离、厨卫入户”的要求,加快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坚持农户自主、政府帮扶的原则,2020年重点对乡镇辖区内无户厕和乡镇周边、村(社区)周边自然村农村户厕进行新建、改造。但以下三种类型户厕新建、改造不得享受各级补助政策:
(1)有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
(2)有家庭成员任“村两委”和“村监委”干部的;
(3)已享受过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扶持或计划纳入易地搬迁的。
2.实施标准
农村户厕新建、改造的标准,按照2019年6月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印发的《云南省农村厕所改造建设技术指南(试行)》执行。各乡镇实施农村户厕新建、改造必须以自然村为单元进行项目建设。农村户厕新建、改造必须上有顶(可采用灰色彩钢瓦、树脂瓦、磁瓦、烧制土瓦),四周有围合(有墙),内有冲水箱、蹲便器,侧有门,下有三格一体式化粪池(可采用小砖支砌式化粪池、塑料装配式化粪池、玻璃钢装配式化粪池),建设或改造后达到无害化卫生户厕的要求。
3.以奖代补标准
农村户厕新建、改造实行先建后补,待乡镇验收、县级抽验合格后给予每座补助1000元(其中省级补助400元、市级补助100元、县级财政整合边境地区转移支付等资金补助500元);废沼气项目的户厕改造,经乡镇验收合格后,县级财政整合边境地区转移支付等资金给予每座补助300元。